中新网1月12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消息,日前,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林文耀、斯朗决定逮捕。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林文耀决定逮捕
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原副书记、管理委员会原主任,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平潭片区管理委员会原常务副主任林文耀(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福建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福建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林文耀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西藏检察机关依法对斯朗决定逮捕
西藏天海集团原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西藏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临时负责人斯朗(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西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交办,由拉萨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拉萨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斯朗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