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杨兆莲)根据国家和宁夏环境空气质量和水环境质量排名有关规定和要求,12月22日,宁夏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今年前11个月全区城市环境质量状况排名情况。
根据通报情况,今年前11个月,全区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改善,全区优良天数比例为82.8%。数据显示,全区环境空气6项主要污染物平均浓度同比“5降1升”。20个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水质同比总体稳定,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断面比例80.0%。全区11个国家考核的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的比例为81.8%。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排名情况
地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前11个月,按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法排名,五地市及宁东基地空气质量由好到差依次为:固原市、宁东基地、中卫市、吴忠市、银川市、石嘴山市。按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变化率排名,五地市及宁东基地空气质量均改善,改善幅度由大到小依次为宁东基地、银川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和石嘴山市。
8个市辖区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前11个月,按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法排名,8个市辖区空气质量由好到差依次为:原州区、沙坡头区、兴庆区、利通区(和兴庆区并列)、金凤区、西夏区、惠农区、大武口区。按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变化率排名,8个市辖区空气质量均改善,改善幅度由大到小依次为兴庆区、金凤区、利通区、大武口区、西夏区、原州区、沙坡头区和惠农区。
14个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前11个月,按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法排名,14个县(市、区)空气质量由好到差依次为: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海原县、西吉县、红寺堡区、盐池县、灵武市、中宁县、同心县(和中宁县并列)、永宁县、青铜峡市、平罗县和贺兰县。按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变化率排名,13个县(市、区)空气质量改善,改善幅度由大到小依次为隆德县、青铜峡市、海原县、盐池县、平罗县、红寺堡区、永宁县(和红寺堡区并列)、中宁县、西吉县、彭阳县、泾源县、同心县(和泾源县并列)、灵武市;贺兰县空气质量变差,但按照排名办法规定空气质量达标不参与变差排名。
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排名情况
地级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排名。前11个月,按城市水质指数排名,五地市及宁东基地水环境质量由好到差依次为:宁东基地、固原市、中卫市、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
县级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排名。前11个月,按城市水质指数排名,县级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由好到差依次为:泾源县、隆德县、西吉县、彭阳县、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原州区、海原县、同心县、中宁县、利通区、贺兰县、平罗县、红寺堡区。
主要排水沟水环境质量状况排名情况
地级城市主要排水沟水质排名。前11个月,按城市水质指数排名,地级城市(固原市无考核断面除外)及宁东基地主要排水沟水质由好到差依次为:中卫市、吴忠市、银川市、石嘴山市、宁东基地。
县级城市主要排水沟水质排名。前11个月,按城市水质指数排名,县级城市主要排水沟水质由好到差依次为:沙坡头区、中宁县、青铜峡市、永宁县、兴庆区、利通区、灵武市、金凤区、大武口区、贺兰县、惠农区、平罗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