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广州12月9日电(记者吴涛)广东新出台国土绿化政策,提出城市绿化不得急功近利、铺张浪费,审慎使用外来树种,严格保护古树名木,迁移、砍伐树木须充分征求专家和公众意见,未经审批迁移、砍伐将从严处罚。
据广东省林业局介绍,近日公布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针对一些城市绿化过程中存在急功近利,违背自然规律、经济规律、科学原则和群众意愿搞绿化等问题,提出了一系列针对性措施。
结合城市更新开展绿化,慎用外来树种。意见要求各地通过拆违建绿、留白增绿、见缝插绿、立体植绿等方式增加城市绿地。鼓励广州、深圳市通过建设用地腾挪等方式加大留白增绿力度,留足绿化空间。在绿化过程中,要审慎使用外来树种,提倡选用多树种营造混交林。
严格保护古树名木,未经审批迁砍树木将受到严惩。意见要求加强古树名木保护,落实最严格的古树名木保护措施,在城乡建设和城市更新中,最大限度避让古树名木、大树,禁止大拆大建,积极采用有效管护措施,促进原有绿化树种与城市基础设施和谐共存。涉及树木迁移、砍伐的情况,必须充分征求专家、公众的意见,依法从严审批、从严监管,对未经审批的迁移、砍伐行为要从严处罚。
严禁铺张浪费搞绿化。意见提出节俭务实推进国土绿化,不能在短时间内大量更换原有绿化树,特别是不能随意更换展现本土风貌、保留历史情怀的标志性树种。统筹考虑绿化后期维护成本和长期效益,科学确定造林方式和模式,合理运用集水、节水造林种草技术。
反对急功近利搞绿化。意见要求城市绿化要选择适度规格的苗木,坚决反对“天然大树进城”“一夜成景”等急功近利行为,拒绝奇花异草。群众普遍关心且政府主导的重大绿化项目,必须经过科学论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