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记者从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获悉,为加快补齐我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短板,健全应急救援体系机制,全面提高灾害事故应急救援能力,自治区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安委会办公室日前制定《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实施方案》,对相关工作作出部署。
为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筑牢最后一道安全屏障,我区坚持“政府主导、分级负责、社会参与”原则,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逐步推进”的方法,完善队伍保障,稳定队伍体系,增强队伍战力,打造“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作风过硬、本领高强”的应急救援队伍,从加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强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等方面着手,扎实开展相关工作。
我区将从强化统一管理职责、加强日常管理和业务指导、确认重点应急救援队伍等方面加强队伍管理,明确各级应急管理指挥部履行应急救援队伍统一管理职责。指挥调度方面,将加强军地协调联动、完善分级调度机制、健全快速响应和现场指挥机制。修订完善《宁夏回族自治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明确灾害事故分级应对原则,制定自治区灾害事故现场指挥协调机制,建立现场指挥官制度,规范各级各类应急救援队伍指挥调度程序。同时,加强队伍建设管理工作组织领导、完善应急救援交通保障机制、落实应急救援人员待遇保障、落实应急救援费用补偿、建立奖惩机制,扎实推进各行业(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确保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记者张慈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