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衡水11月23日电 (崔志平 王鹏)河北省衡水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李连兵在衡水市政府新闻办23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2021年1至10月,衡水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25,达标天数215天,同比增加16天,优良天数占比达到70.7%,同比上升5.5个百分点。
据介绍,衡水市综合指数排名稳步提升,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的变化规律体现的是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总体形势,综合考虑了六项污染物的污染程度。各项大气污染工作任务的完成,促使全市主要污染物显著下降,提前形成减排效益,是衡水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稳步提升的关键。
“衡水市臭氧污染攻坚成绩斐然,2021年1至10月以臭氧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为138天,同比减少15天。”李连兵说,臭氧污染主要集中在5至9月份,为有效聚焦臭氧污染防治,今年衡水市坚持“提前着手、夏病冬治”,同时提出了18条可量化、可考核的具体举措,有效减少臭氧生成和污染影响。
“衡水市PM10平均浓度大幅下降,2021年1至10月PM10平均浓度6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0%。”李连兵称,今年以来全市所有建筑工地严格落实八个标准,安装视频监控和PM10在线监测设备。渣土车全部替换为封闭式车辆,并安装GPS定位系统。常态化开展道路积尘走航监测。市区道路全面实行“干扫-冲洗-湿扫-洒水-喷雾”五位一体机械化清扫摸式,市区保洁力度进一步增强。
李连兵表示,2021年1至10月,衡水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25,在全国重点168城市排名,较去年同期上升12名,在省内城市中排第5名。达标天数215天,同比增加16天,优良天数占比达到70.7%,同比上升5.5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3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7.0%,优于今年目标任务12个百分点。(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