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下发关于进一步降低疾控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11月20日起,疾控机构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收费标准调整为单人单检最高收费标准每人次38元,5—10人混检最高收费标准每人次8元。
据介绍,为有效应对新冠疫情,保障疫情防控工作的可持续性,减轻愿检尽检群体费用负担,根据大规模核酸筛查和高频率检测成本变动情况,按照与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相衔接的原则,我区降低疾控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收费标准。
按照要求,各级疾控机构要严格按照上述规定收费,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同时做好收费公示工作,通过部门门户网站或收费处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新消息报记者 裴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