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记者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获悉,我区将在“十四五”期间完成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67440亩。
作为宁夏重要的基础能源、工业原料,煤炭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国家能源战略安全提供了有力支撑,目前已累计查明宁夏煤炭资源量为343.11亿吨。受地质条件复杂、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等因素影响,全区先后形成277601亩采煤沉陷区。截至2019年,尚未治理124633亩,主要分布在灵武市、大武口区、盐池县、原州区和彭阳县境内。采煤区沉陷导致了住宅等建筑物损毁、植被破坏、水土流失等突出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危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影响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治理需求十分迫切。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十四五”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十四五”期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将建立协同机制、综合施策,推动有关县(市、区)实施42个、总投资超过343亿元的5大类项目。
《规划》明确,大武口区采煤沉陷区为重点采煤沉陷区,灵武市、盐池县、原州区和彭阳县为一般采煤沉陷区。根据采煤沉陷区地表沉陷受损状况、周边立地条件、生产生活现状,规划大武口区为“生态+遗址”治理区、灵武市—盐池县为“生态+光伏”治理区、彭阳县为“生态+农业”治理区。在治理措施方面,将重点通过优先保障居民住房安全、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强化新生采煤沉陷防控等进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记者杨晓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