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70位农民工讨回血汗钱
“太感谢检察官了,没有你们的帮助,我们真不知道啥时候能讨回血汗钱。”10月25日,周某等农民工代表走进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检察院,向副检察长毕冬云表达谢意。
2014年初,江某开始在南阳市卧龙区某工地承建土建工程。至2018年,在开发方已将工人工资全部支付的情况下,江某仍拖欠着周某等70名农民工的工资52.8万元。劳动监察部门在多次督促未果后,将线索报送公安机关。今年6月,公安机关将江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移送卧龙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办案检察官发现,虽然江某自愿认罪认罚,已被取保候审,但仍不肯偿付农民工工资,这些农民工也未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本案涉及农民工人数较多,有的还在外地,如果仅追究江某的刑事责任,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将很难及时保障。”检察官介如说。
“要尽快行动,帮农民工早日讨回工资。”检察长孙保平听取汇报后,要求副检察长毕冬云带队办理该案。办案组启动涉农民工案件协作审查机制,一方面调取刑事卷宗的相关证据,一方面主动联系农民工询问案情,告知可以通过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来维权,建议他们尽快选出部分代表参加诉讼。
不久,周某等4名农民工代表来到检察院。“检察官,我们到底怎么才能讨回工资呀,都拖好几年了!”办案检察官对农民工的苦闷心情感同身受,很快帮他们收集固定好关键证据,指导他们撰写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书,随即向卧龙区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检察官多次电话敦促江某尽快付清工钱,耐心进行普法教育,阐明其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但江某表示目前其在广州承建工程,资金周转困难,实在拿不出钱来。
面对僵局,办案检察官与主审法官沟通,共商处置预案并达成共识。10月14日,该案开庭审理,支持起诉办案组成员与刑检部门检察官一同出席法庭。
此时,江某态度犹豫,表示能否容他先偿还几万元,余下的钱再分期偿还。根据庭前与检察官达成的预案,法官对江某的表态不予认可,决定将其逮捕收押。经过庭后法官、检察官和辩护律师的共同努力,江某终于认识到了其行为的严重性,联系家人将拖欠的52.8万元工资于三天内凑齐并完成交付。付清工资后,江某被法院从轻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