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上午,银川市兴庆区法院通过远程视频庭审的方式,依法对被告人林新荣涉嫌犯诈骗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等罪名一案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林新荣自2018年8月至2019年4月担任银川欧亚男健医院总经理,积极参加以苏益雄为首的恶势力性质组织,期间伙同医院各部门、科室的工作人员互相串通配合,以虚构病情、病症、诊疗效果等方式对被害人实施检查、手术、治疗等,采用恐吓、要挟等手段,骗取、勒索被害人财物,实施无医学依据且根本不可能达到检查诊断目的的微创检查或不符合诊疗规范的、虚假的手术,造成被害人身体损伤,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同案犯苏益雄等49人已经于2020年8月18日被兴庆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有期徒刑二十年不等的刑期。
公诉机关认为,林新荣的行为应当分别以诈骗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罪名、犯罪事实及量刑标准进行了举证质证,发表辩论意见。据悉,该案将择期宣判。(记者王若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