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高院召开全区法院巡视整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交账会”,通报整改情况,研究部署持续推进巡视整改任务落实的意见。
今年3月1日至4月23日,自治区党委第二巡视组对自治区高院党组开展巡视。6月11日,巡视组反馈意见后,自治区高院高度重视,成立巡视整改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印发相关整改方案,配套形成“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确定175项具体整改措施。
全区各级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成立巡视整改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多次召开推进会、督办会、交办会等,全力攻坚抓整改。同时,高标准严要求务实高效抓整改,认真对标对表自治区党委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和工作要求,对照整改清单,一项一项梳理、一项一项整改、一项一项落实。
自治区高院要求,全区各级法院要针对巡视整改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深刻剖析,对问题没查清的不放过、整改不到位的不放过、责任不落实的不放过、群众不满意的不放过,做到真改、实改、细改。对于长期性、顽固性问题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找准症结,精准施策,靶向治疗,确保整改一个、销号一个,防止问题反弹反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要持续跟进、分步实施,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要将整改质量与整改进度相统一,防止应付式、表面式、过关式整改,严格责任倒查、责任追究。
截至目前,全区各级法院和自治区高院各部门已完成整改任务144项,正在进行31项。自治区高院共修改完善和建立制度机制15项。全区各级法院和自治区高院各部门共受理巡视组移交线索132件,办结125件,办结率94.7%。(记者张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