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解网游沉迷重在构建美好线下童年
□ 本报记者 徐伟伦
一面,是我国网络游戏用户规模达到5亿之多,且玩家群体日益呈现低龄化趋势。另一面,是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成为社会各界共识,唯有规范、适度、可控,才能不让它“游戏”了孩子们宝贵的成长阶段。
对此,国家新闻出版署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管理切实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以下简称新《通知》),明确所有网游企业仅可在周五、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每日20时至21时向未成年人提供1个小时的服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未实名注册和登录的用户提供游戏服务等。
然而,《法治日报》记者近日在采访时发现,未成年人借用成年人账号玩网络游戏的情况依然存在,一些小运营商受技术、资金等因素制约难以对账户使用人进行有效的身份识别。那么,沉迷网游会带来哪些危害?新规有何亮点?全社会还需在哪些方面持续发力?对于这些社会关注的热点,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的法官从司法视野作出了解读。
仍有商家“帮”孩子绕过监管
“一玩起游戏,就忘乎所以,喊他名字都听不见。”北京市民孙先生告诉记者,今年上初中一年级的女儿在暑期玩游戏的时间平均每天都在3个小时以上,“不仅是她,她同班的不少同学都已经是近视眼了。”
事实上,像孙先生一样为孩子沉迷网游发愁的家长不在少数。共青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等机构于近日发布的《2020年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研究报告》显示,当前使用互联网的未成年人当中,有62.5%会经常在网上玩游戏,其中玩手机游戏的比例为56.4%。
沉迷网游除了会导致视力下降,也是青少年被骗乃至犯罪的诱因之一。据丰台法院法官助理张墨竹介绍,此类案件呈逐年增长态势,有的不法分子利用未成年人判断能力较弱的特点,采取编造虚假的充值奖励活动等方式对未成年人进行诱骗,导致孩子们“装备没到手反而被诈骗”;还有的大龄孩子则在网络中挥金如土,称王称霸,然后把游戏中的暴力带进现实,以暴力拦截、持刀胁迫、甩棍殴打等方式,抢劫周边学生的钱财用于网络游戏。甚至有的孩子因为沉迷网游,没日没夜泡在网吧打游戏,最终突发疾病身亡。
“现实生活中,未成年人沉浸网游难以自拔,在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花费父母大额款项购买游戏装备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张墨竹称,未成年人失财、失途到失去生命,都可能是因为失控于网游而起,而这背后则是游戏内容良莠不齐、网游企业未落实防沉迷审核义务、网吧违规放纵未成年人进入、家长或学校未尽到监护或保护职责等,“不难看出,防止孩子沉迷网游需要社会各界协同发力”。
然而,有些不良商家却仍在想办法“帮”孩子们绕过各方努力的成果。记者调查发现,在各大电商平台、二手交易网站,均有大量网游“租号”店铺,在手机应用商店甚至还有用于“租号”的App。未成年人在这些平台“租号”无须核实年龄,通过卖家提供的“上号器”、App等即可直接跳转进入游戏,部分商家还声称全程都不会触发实名认证程序。
腾讯游戏近日针对相关事项作出回应称,账号租卖严重破坏游戏实名制和未成年人保护机制,截至目前,腾讯已向超过20家账号交易平台和多个电商平台起诉或发函,要求停止相关服务。
新规出台化解监管技术难题
“为更有效地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游,我国立法和新政出台的脚步也在不断加速。”丰台法院方庄法庭副庭长李蕊说,今年6月1日起实施的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增设网络保护一章,通过17个条文全面规范互联网世界中的未成年人保护。比如,根据新修订的未保法规定,学习App中禁止插入网络游戏链接,不得推送商业广告。再如,未成年人父母应提高自身对网络的适应力,学会利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App或小程序设置青少年模式等。 今年8月30日,国家新闻出版署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格管理切实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对2019年印发的《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原规定)进行了与时俱进的完善和细化。
“原规定也有游戏时间方面的限制,但是各家游戏公司甚至同一个游戏公司旗下不同游戏的服务时长都是独立的,未成年人可以在一个游戏内玩满规定时间后,换个游戏接着玩。”张墨竹称,新《通知》则在原有规定基础上,进一步限制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的时段时长,要求网络游戏企业大幅压缩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的时间,所有网络游戏企业仅可在周五、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每日的20时至21时向未成年人提供1小时服务,其他时间一律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将每家网游企业向未成年人提供服务的时间统一固定在一个时间段,很巧妙地化解了之前‘防沉迷信息’无法互通的技术难题。”
此外,新《通知》明确,不得以任何形式(含游客体验模式)向未实名注册和登录的用户提供游戏服务。“这也意味着新规取消了网络游戏企业通过游客体验模式吸引玩家流量的可能,未成年人也无法再通过更换终端来体验不同游戏。”李蕊说,在行业监管方面,新《通知》将管理部门对网游行业进行监督检查的范围进行了具体化,明确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游戏服务时段时长、实名注册和登录、规范付费等内容,着重强调了对防沉迷有关措施落实情况的重点监督。在社会共治领域,新《通知》再次强调了加强家庭、学校、社会对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问题的齐抓共管,并着重提出各方应努力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监督共治需更细更实与时俱进
谈到各方应在哪些方面着重发力的问题,李蕊认为,监管部门对于网络游戏企业的监管,应当落到实处,除了防沉迷系统落实情况外,游戏市场的经营现状也是需要关注的对象。
“游戏的玩家流量是网络游戏企业重点关注的方向,因此网络游戏行业内存在为了引流不正当竞争的情况,有些企业通过将知名网络游戏设置的防沉迷系统通过技术手段破解,从而实现将玩家分流、吸引至自己平台的目的。”李蕊建议,管理部门应当实时关注网游行业现状,紧跟行业发展形势,避免出现监督行为的滞后。
“监管焦点不应只放在网络游戏出版平台,非网游出版性质的互联网平台同样能够提供游戏相关服务。”张墨竹称,未成年人通过相关平台租号买号的情况并不少见,这其中还存在着被骗的风险。“有人提出通过人脸识别、定时验证的方法破解租号现象,但在技术落实层面,人脸识别技术的运用对小型网游公司来说存在难度,因此仍需要管理部门创新方法,适当给予协助或支持”。
“网游其实也可以是具有正能量的,有教育导向的,做到集知识性、教育性、原创性、技能性、趣味性于一体。”在张墨竹看来,网游的内容导向与主流价值观应当是并行不悖的关系。她举例称,“打怪升级”等游戏形式传递给未成年人的理念应当是在现实生活中坚持不懈肯攀登的勇气和毅力,而不是欺负弱小、暴力施压等私欲向现实的转移。丰台法院建议,在日常生活中,父母、老师可以多传授孩子学懂网络、善用网络的知识和技巧,帮助孩子抵挡网络的不良诱惑,汲取网络中有益一面的养分。李蕊、张墨竹等法官认为,正向的网络环境、适度的游戏体验是避免网游成瘾的基础,而丰富多样的校内和课余活动、舒适温暖的校园和生活环境则是消解网游沉迷的真正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