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课后服务托管,需避免应付了事
■ 社论
学校推进课后服务全覆盖,不能在落实时走调变形,认识打折、投入打折、服务打折。
今年秋季学期开学了,这是中小学全面落实“双减”政策相关要求的第一个学期。为推动“双减”工作落地见效,全国多地学校推广课后延时服务。其中,大部分地区推行的课后服务都是“5+2”模式。虽然各地课后服务原则上是自愿参加,但据了解,一些学校在推行时却有点走样。
据报道,对于课后服务,有学校老师明里暗里“劝说”家长不要让孩子参加课后服务,理由是“课后服务时间较长,孩子年纪还小容易饿,在这坐两个小时实际上也学不到什么东西……”还有学校则完全是另外“一番景象”,希望所有学生都能参加课后服务,对于不参加的学生,老师也会挨个打电话向家长询问原因,想方设法打消家长的顾虑。
不是“应付式”,就是“强制式”,为何有的将学生“拒之门外”,有的则“强制或者变相强制”?这种矛盾的景象,与各地对课后服务的认识与考评、保障机制有关。
学校推进课后服务全覆盖,把课后服务建设为既解决家长后顾之忧,又拓展学生兴趣、素质的平台,应该立足自愿原则,以高质量服务吸引家长选择,不能在落实时走调变形,认识打折、投入打折、服务打折。
对于课后服务,有的地方教育部门和学校认为,应仅给有接送孩子困难的家长提供基本的看护服务,并视学生情况,再决定是否开展兴趣班活动。这类课后服务基本属于“应付式”“维持型”。而推进课后服务全覆盖,应该在基本的看护服务基础上,通过开展社团活动、兴趣课程,吸引更多学生参加,把课后服务打造为素质教育的平台。
此外,不同的认识、理念也影响到对课后服务的投入。目前,对于课后服务的经费保障,有两种方式,一是政府买单方式,所有课后服务经费纳入财政保障;二是成本分摊方式,适当向学生家长收取一定费用。
考虑到各地的实际财力差异,推进课后服务全覆盖,很难要求都采取财政买单方式,并确定最低投入标准,这还是要因地制宜。但不论是财政买单还是成本分摊,都需要注意三方面问题。
其一,科学核算推进高质量课后服务全覆盖的经费,由财政加以保障,或者确定向家长收费的标准。去年年底,深圳为延长课后服务时间,提高课后服务质量,就将原来的每生每年350元的拨款,提高到了1000元。增加经费投入,不但有力保障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权利,保证了补贴的发放,也为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后服务活动创造条件。
其二,要建设多元的课后服务师资队伍。由于课后服务在提供看护、作业辅导基本服务基础上,主要开展非学科兴趣拓展活动,而学校教师以学科教师为主。因此,有必要采取聘请退休教师、校外专业人士,以及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方式,让课后服务的课程、活动更丰富、更有吸引力。
其三,发挥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治理的作用。课后服务如果向家长收费,收费标准是多少?课后服务都有哪些服务,谁参与提供服务?这些都是家长们关心的问题。要提高课后服务对家长的吸引力,就要充分听取家长的意见,给家长充分的选择空间。
事实上,在“双减”背景下提供高质量的课后服务,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构建“家校共育”的氛围,这也是学校推进现代治理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