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西宁9月4日电 (孙睿)记者4日从青海省生态环境厅获悉,为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要求,青海省生态环境厅与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协商后达成共识,共同签署了甘肃省青海省《跨界水体监测信息共享协议》(以下简称《共享协议》)。
据介绍,《共享协议》主要涉及黄河干流、洮河、湟水、大通河、黑河5条河流,将5条河流上的12个国控断面确定为两省跨界水体水质监测信息共享断面,其中甘肃省6个跨界水体监测数据共享断面为黑河莺落峡(张掖市)、大通河先明峡桥(武威市)、大通河上海石村(兰州市)、湟水湟水桥(兰州市)、黄河玛曲(甘南州)、洮河碌曲(甘南州);青海省6个跨界水体监测数据共享断面为黑河黄藏寺(海北州)、大通河峡塘(海东市)、湟水边墙村(海东市)、黄河大河家(海东市)、黄河门堂(果洛州)、洮河赛尔龙(海南州)。
根据《共享协议》,每月国家采测分离数据反馈后,甘青双方将各自审核后的国控断面监测数据进行共享,定期会商研判水环境质量状况及变化趋势,为水污染防治决策管理提供数据支撑。并定期组织开展联合监测,共同会商研判监测结果;当跨界水体监测断面水质监测结果出现异常波动时,作出水质预警。当发生或可能发生跨界突发环境事件,双方将互相通报并将有关情况通报下游地区相关政府和部门,共同采取应急措施,同时立即组织开展监测,互相通报监测结果,为应急处置提供及时准确的监测数据,共同研究对策措施,有效控制污染程度和范围,最大限度减轻危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