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杭州8月18日电(郭其钰)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18日发布公益诉讼白皮书显示,一年来该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国有财产保护领域案件761件,占立案总数11.4%,督促收回国有土地出让金16.2亿余元,督促保护、收回其他各类国有财产价值2.4亿余元。
如在督促规范社保、补贴类国有资产监管方面,绍兴市新昌县人民检察院发现部分幼儿园在职教师利用伪造教师资格证违规领取学前教育专项经费,向该县教育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追缴被骗学前教育专项经费9万余元,并推动行业整治。
当日新闻发布会上,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高杰介绍,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浙江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6658件,启动诉前程序案件6400件,向法院提起诉讼331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5777件,占立案总数的86.7%。
“其中除生态环境和资源、食品药品安全、英烈保护等公益诉讼领域外,浙江检察机关还探索开展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利益保护公益诉讼,服务保障亚残运会建设。”高杰说,在无障碍环境公益诉讼专项监督中,围绕车站、码头、无障碍电梯、停车位、盲道等重点场所区域,该省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相关案件319件,发送检察建议285份。
此外,检察机关在杭州、宁波、温州等地9个涉及亚运村所在地的机场、高铁站和比赛场馆开展排查时,共发现90余处问题点。
如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检察院针对亚运场馆龙舟运动基地建设过程中存在的未设置无障碍停车位,无障碍电梯和无障碍厕所设置不合理等问题,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将残联等部门纳入设计图纸联审环节,推进工程建设到位。
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据悉,目前浙江检察机关正依托“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探索多跨场景数字检察创新应用,推动公益诉讼办案从被动监督、个案监督、片面监督向主动监督、类案监督、系统监督转变。(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