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报阿里女员工被侵害案 公众宜窥伺有度
当下,脉络已现、疑点仍有,我们可以存疑,但别臆断先行。
扰攘多时的“阿里女员工被侵害”案,出了最新通报。通报提到,事件中两名男当事人王某文、张某涉嫌强制猥亵犯罪,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还对王某文4次出入女方周某房间的原因、时间等予以释明,对张某两次实施强制猥亵的时间点做了梳理。
值得注意的是,在事件发生后,不少“民间福尔摩斯”纷纷上线,虽然客观真相就一个,可他们已脑补出了一万种可能。即便是警方作了通报,许多人针对剩余疑点又展开了各类揣测。
不可否认,事发后涉事多方对事件的“各自表述”,的确留下了巨大的拼接空间与想象余地。当自洽逻辑链无法通过碎片化信息拼凑而成时,人们就习惯于用想象去填充“事实罅缝”。
就算是这样,不偏听、不盲信,不轻言反转、不用脑补替代事实,也该是人们的“围观素养”。就眼下看,舆论场内已顺着职场性侵害与女性权益等议题拉开很多争论,这些争论若能基于已明晰的事实、导向公共性讨论,那自然是好事。可事实是,太多怼与撕都是起于各自脑补的“事实”打架,你说“男的不无辜,女的不简单”,我说“你在搞‘完美受害者’逻辑”,最终搅起一滩口水、激起一堆互撕。
在此事上,一切还是应回到事实为基点、证据为基础的框架下:就算有些疑点尚未厘清,公众也宜保持必要的克制,更多地从现有证据能框定的确定性事实出发,由此去探讨那些有公共价值的话题,而不是用脑补的花边情节将焦点带偏,把焦点从案情拽到“瓜情”上,让事件继续在“脑补与脑补的PK”中徒增模糊性,让恶劣侵害在舆论散焦中被快速淡化乃至遗忘。
说到底,别用脑补为“阿里女员工被侵害”案加戏,让法律的归法律,对私域细节的窥伺适可而止,是舆论在这事上的应有取态。尤其是当下,脉络已现、疑点仍有,我们可以存疑,但别臆断先行。否则,让受害者蒙受二次伤害,让口水淹没公共事件的“公共性地基”,让事件起于作恶、终于喧嚣,也是对公共议题的浪费、对机制性改进机会的挥霍。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仲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