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期间,法律援助给了我很大的帮助。”7月15日,法律援助受援对象李某某对西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结果表示满意。
今年年初,李某某来到西吉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原来,2020年3月,李某某到西吉县某婚纱摄影店上班,摄影店负责人承诺:每月工资1500元,加提成。期间,该店负责人未与李某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会保险,也未按时支付工资、业绩提成和加班费。2020年11月25日,李某某辞去工作。后李某某向婚纱摄影店追要提成业绩及工资,无果,遂向西吉县劳动监察大队求助,该婚纱摄影店仅向李某某支付了11月份的工资,但并未支付剩余应得劳动报酬。了解情况后,西吉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委派宁夏顺悦(西吉)律师事务所律师承办该案,并申请劳动仲裁。经西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开开庭审理,裁决如下:西吉县某婚纱摄影店向李某某支付2020年3月至11月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12000元;在职期间的业绩提成4205元;在职期间的加班费4551.7元。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自治区司法厅印发相关通知,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提升法律援助质量,加强值班律师工作保障;依托法援惠民生品牌活动助力乡村振兴,对“三农”案件实行法律援助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优先办理,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受援人提供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向纵深推进。
今年上半年,全区共申报各类法律援助案件9104件,为13327名受援人挽损9389余万元,群众满意度达98%以上。同时,及时办理中国法网“农民工讨薪绿色通道”转办线索,先后转办72名来宁打工人员网上欠薪求助案件17件。(宁夏日报记者 马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