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仅在高速公路上以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速度行驶,还拍摄视频进行炫耀,这名驾驶员最终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
6月1日下午,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交警五大队接到九大队转警:一辆宁D牌照小型轿车在辖区超高速行驶,违法当事人已被九大队民警于中卫收费站查获。经民警核实,该车驾驶员高某于当日13时41分许驾驶车辆途经福银高速公路长山头段时,将车速提至190公里每小时左右,后用手机将车辆行驶情况拍摄了小视频,发送至微信群内进行炫耀。让他没有想到的是,他引以为傲的“佳作”反手就遭到朋友圈的朋友举报。
民警询问得知,高某租了一辆奥迪车,约了几个朋友去中卫游玩,因为平时很少开这种“豪车”,“如今好不容易有了机会,就想体验一下‘豪车’带来的‘快感’”,还想向朋友们分享一下这种感觉,不料拍摄的视频暴露了自己的违法行为。最终,高某因驾驶车辆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未达70%、驾驶过程中使用手持电话这两项违法行为,被合并处以驾驶证记14分、罚款1050元的行政处罚。(记者 邱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