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桂林5月13日电 (记者 林浩)5月13日,广西高级人民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广西生态环境厅、桂林市人民政府在桂林市签署协议,决定建立司法保障服务联动机制,进一步保护改善漓江生态环境。
漓江发源于中国华南第一峰猫儿山,流域总面积约1.2万平方公里,是珠江水系重要水源涵养地,也是具有国际意义的生物多样性分布中心。漓江沿岸桂林喀斯特被列入世界自然遗产名录。
桂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漓江风景名胜区党工委书记何运保介绍,当前,漓江生态保护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初步迈入系统治理和可持续发展新阶段,但是,漓江生态环境还比较脆弱,沿岸民众生态保护意识不够高,破坏生态环境和景观资源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
对此,广西高院院长黄海龙表示,广西法院将探索统筹推进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新路径,解决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部门职责重叠,相互配合不力等问题,依托平台机制,形成协同治理合力。
此次签署的协议约定,各方将建立信息共享和工作衔接机制,加强漓江流域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完善流域环境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程序衔接,加快整合流域派出所、司法所、交警、人民调解中心等资源,建立矛盾多元化解机制,打造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
当天,漓江生态环境司法保障服务联动中心和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人民法庭正式揭牌成立。法院还在漓江边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破坏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被告人梁某权因非法捕捞水产品,被判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法院还责令其购买价值2000元的鱼苗在漓江放流,对造成的损害进行替代性修复。
广西高院介绍,广西法院有序推进环境公益诉讼,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提升环境资源案件审理质效。2018年1月至2021年3月,共受理刑事、民事、行政环境资源类案件25562件,判令案件责任人承担生态修复金5964余万元,补种复绿面积5736平方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