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湖南湘潭,一男子尾随一位八旬老人上了公交。当时老人包里有8000多元现金,男子犹豫再三,最后偷走500元,将剩下的7500元塞了回去。该嫌疑人被抓后交代,之所以偷了之后又“退钱”,一是想到这可能是老人的救命钱,二是觉得偷8000元量刑会重……
伴随着这样一则新闻,网络上出现了微妙的舆情:有不少网民赞该嫌疑人“盗亦有道”、“良知未泯”、“心存善念”,甚至还有人“尊称”其为“侠盗”、“盗帅”,声称被他“感动”了。知道的这是一则法制新闻,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一群粉丝在为自己的“爱豆”打call呢!
套用当年热播剧里的一句经典台词,如果涉嫌盗窃的嫌疑人竟然值得夸奖和称赞,法律的尊严何在?正义的界限何存?涉嫌犯罪就是涉嫌犯罪,何来“盗亦有道”?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理应受到法律制裁,哪有什么“侠盗”之说?错就是错,不能颠倒黑白是非不分,无论如何也不至于让一个嫌疑人来“感动中国”!
正如某些网民所说,倘若真的“心存善念”,怎么会去违法犯罪?如果真的不忍拿老人的救命钱,偷一块钱也是偷!很多人只注意到了嫌疑人把钱塞回去的“原因一”,却忽略了他口中的“原因二”,未免有“选择性失明”之嫌。
当然,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不变的原则,我们也盼望着这个嫌疑人在受到应有的惩处后,能够浪子回头重新做人。但说一千道一万,我们不能也不该动辄因某些人的行事从“大恶”转为“小恶”,就盲目地“感动”,甚至为其竖起大拇哥,这样不正的三观要不得,不然岂不是忘了“勿以恶小而为之”的古训?岂不是在对“恶”包庇和纵容?
创意漫画:李雪瑶
文案策划:王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