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4月30日电 题:遛狗要系绳、骗取医保金要罚款、为非法集资打广告要清退酬劳……这些民生新规5月施行!
新华社记者白阳
5月的清风与惬意的假期如约而至,一批与你有关的新规也将开始施行。遛狗要系绳、骗取医保金要罚款、名人为非法集资打广告要退回酬劳……来看看,哪一条切中了你的关心事?
遛狗要佩戴犬牌系犬绳
“遛狗不系绳”的困扰,今后有法律来管了。根据5月1日起施行的新动物防疫法,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系犬绳,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
为进一步强化养犬管理,防止犬只伤人、传播疫病,法律明确,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养犬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对街头巷尾的流浪猫、流浪狗,法律规定,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组织协调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做好本辖区流浪犬、猫的控制和处置,防止疫病传播。
骗取医保金最高将处5倍罚款
5月1日起,《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施行。这是我国医疗保障领域的首部行政法规。
条例的一大亮点是首次具体明确参保人员的义务。如果个人以骗取医保基金为目的,采取将本人的医保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重复享受医疗保障待遇、利用享受医保待遇的机会专卖药品等方式,骗取医保基金,将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至12个月,并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对于涉嫌骗取医保基金支出且拒不配合调查的参保人员,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可以被暂停,而暂停联网结算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将由参保人员全额垫付。
条例明确,应当建立定点医药机构、人员等信用管理制度,并将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行政处罚结果等情况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平台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惩戒。
明星代言非法集资须清退代言费
没出事用自己的名人光环为项目“背书”,一旦“爆雷”就撇清关系拒不负责。近年来,一些非法集资项目热衷聘请明星代言、名人站台,在各种媒介发布广告,制造虚假声势来骗取公众信任,让不少投资者的“血汗钱”打了水漂。对此,5月1日起施行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出手了。
条例明确,在非法集资中获得的广告费、代言费、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经济利益,属于资金清退来源。这意味着,如果名人代言的项目被认定为非法集资,那么其获得的经济利益也需要退回。
条例要求,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对用户发布信息的管理,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涉嫌非法集资的信息。发现涉嫌非法集资的信息,应当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报告。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包含集资内容的广告或者以其他方式向社会公众进行集资宣传。
平台不得强制入驻商家“二选一”
平台强制经营者“二选一”、要求经营者只能使用其限定的物流品牌……近年来,一些互联网平台的“霸王条款”引发了不少入驻商家的“吐槽”。
5月1日起施行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平台不得通过搜索降权、下架商品、限制经营、屏蔽店铺、提高服务收费等方式,禁止或者限制平台内经营者自主选择在多个平台开展经营活动,或者利用不正当手段限制其仅在特定平台开展经营活动;禁止或者限制平台内经营者自主选择快递物流等交易辅助服务提供者;不得实施其他干涉平台内经营者自主经营的行为。
针对“社交电商”“直播带货”等新业态,办法规定,网络交易新业态的经营者应以显著方式展示商品或者服务及其实际经营主体、售后服务等信息,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直播服务提供者将网络交易活动的直播视频自直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