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元区财长今天正在讨论如何改善和统一整个19国集团的破产法。
他们的目的是更好地为当公司摆脱政府紧急大流行支持而断绝的一波破产做好准备。
随着大流行后经济复苏开始站稳脚跟,各国政府开始撤回州计划,这些计划使许多无法生存的公司破产,欧盟公司破产的预期激增将对银行必须处理的不良贷款数量产生连锁反应。在生命支持上。
但是破产法因国家而异,这使欧元区更难以处理这一问题。
由于无力偿债的公司的资产在漫长的法律程序中被冻结,而不是迅速地重新部署到经济中,因此该问题有可能阻碍经济增长。
欧盟委员会在一份供部长们讨论的文件中说:“整个欧盟的国家破产制度在设计和实际执行上都各不相同。”
该报称:“它们体现了在债权人和债务人利益之间适当平衡的选择……在此过程中,雇员,公用事业和税务机关享有优先权。”
它说,例如,欧元区国家应就破产的定义达成共识,以及公司应在何时进行正式的破产程序。
它说,如果在欺诈行为下补充破产财产的行动,资产追查,债权等级(包括有担保债权人在破产中的地位)以及法院的能力上有共同的看法,这也将有所帮助。
它说:“委员会将考虑提议一项立法文书,以使公司破产法中某些有针对性的要素达到最低限度的统一,或者考虑提出一项非立法倡议,以增加趋同性。”
欧元区一位高级官员说,统一这些法律将涉及司法部门,增加了额外的难度。这位官员说:“我们可能必须寻求非立法步骤来促进融合,这是现实的做法。”
这种非立法步骤将涉及确保每个国家的司法系统都有适当的资源,并且可以容忍法院积压的案件。这位官员说,设定达到欧盟基准可能会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