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银川3月31日电 (记者 李佩珊)记者31日从宁夏教育厅获悉,在前期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宁夏教育厅出台《关于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十条措施》,从教学、作业、考试、读物、手机、培训、体育、视力、睡眠等各个角度,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十条措施”对学校和教师的管理职责予以明确,严禁教师组织、参与有偿补课。严禁在职教师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或为校外培训机构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教师不得使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严禁给家长布置作业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和签字。
在考试管理方面,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和排名,不得以考试成绩作为分班和调班依据,不得通过任何形式以中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同时,“十条措施”要求学校落实好手机管理要求,将手机管理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原则上学生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确有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由学生家长提出书面申请,进校后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
严禁教师拖堂教学占用课间休息时间,歧视、侮辱学生,严禁虐待、伤害学生,要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并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及心理素质拓展活动,保证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10小时,初中生每天不少于9小时,高中生每天不少于8个小时。
据了解,宁夏要求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把落实“十条措施”作为规范教育教学行为的底线要求,建立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包片包校制度,做到令行禁止。(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