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至12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对全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到石嘴山市、吴忠市和银川市,对平罗县城关司法所、社区矫正指挥中心,大武口区朝阳司法所、星海司法所、石嘴山监狱,吴忠市利通区金积司法所、古城司法所,青铜峡市司法局、裕民司法所、叶盛司法所,以及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北街司法所,实地检查社区矫正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工作情况介绍和意见建议。
据了解,《社区矫正法》颁布施行以来,宁夏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积极推进《社区矫正法》在宁夏落地生根,努力提高我区社区矫正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和智能化水平,坚持加强监督管理,提高教育矫正质量,“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社区矫正工作格局初步形成。下一步,全区司法行政机关将围绕依法完善体制机制、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矫正质量、提升专业化水平等方面深入贯彻实施《社区矫正法》,有效推进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发展。(宁夏日报记者 马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