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访谈)全国政协委员傅莉娟:理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中新网长沙2月27日电(向一鹏)“完善和理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有助于提高防控能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服务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全国政协委员、湖南省司法厅副厅长傅莉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作为来自司法行政领域的政协委员,傅莉娟每年的提案都关乎法治建设。做好提案撰写是政协委员重要的履职手段,傅莉娟的每项提案都经过了大量调研和研究,希望对法治中国、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贡献力量。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改革进入深水区,诸多矛盾交织叠加,怎样化解社会矛盾是需要思考的问题。
傅莉娟认为,目前矛盾纠纷化解机制还存在若干突出问题,如有关部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地方矛盾调处中心建设缺乏、公众和社会参与程度不够等。
她举例,有的地方党委政府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诉源治理等作为工作任务简单交给司法局、信访局、法院等部门牵头负责,出现“小马拉大车”的现象;有的部门主动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的意愿不强,并未确定相应的绩效考核等形式的硬性指标,彼此衔接配合不足,出现推诿现象,无法形成矛盾纠纷化解合力。
为此,傅莉娟建议,加强顶层制度设计,进一步总结各地推进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建设的有益经验,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并以国家法律法规形式,规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工作原则,对矛盾纠纷化解责任分工、具体流程、操作细则等进行规定。
“建议加强地方矛调中心建设,建立‘一站式’‘综合式’矛盾纠纷调处平台,整合资源和力量,对中心定职能、定机构、定人员编制,使其成为县域内矛盾纠纷受理、登记、分流、指派等工作机构,指导、督办县域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中枢平台。”傅莉娟认为,要加强社会力量参与,发挥村(社区)自治组织的作用,激发村(社区)群众自治组织参与化解矛盾纠纷的意愿,加强对村(社区)“两委”干部以及调解员的培训,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素质。同时,加快培育承接矛盾纠纷化解组织,发挥市场机制,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高矛盾纠纷化解专业化水平。
傅莉娟还表示,要大力推广现代信息技术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的运用,整合各部门各单位信息化资源,推动实现信息互通、数据联网共享,形成矛盾纠纷调解大数据,切实提升矛盾纠纷化解的质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