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2月23日电 (记者 于立霄)在北京互联网法院,当事人全流程线上解决纠纷,生效裁判文书的履行方式也多在线上进行,对于损失赔偿,当事人多通过网上银行、微信、支付宝等平台在线转账,在线履行率达100%。
23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副院长佘贵清在该院召开的生效裁判文书履行情况新闻通报会上介绍说,近年来,当事人通过在线方式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比例较高,履行效率显著提高。
该院自2018年9月9日成立至2020年12月31日,裁判文书自动履行率达95.57%。对于赔偿损失,当事人多通过网上银行、微信、支付宝等平台在线转账,实现在线履行率达100%。
佘贵清举例说明时表示,在一些小额诉讼案件中,当事人在庭审中即表示服判息诉,法院当即组织双方当事人通过“屏对屏”方式即时扫码转账履行。
在一起网络购物合同纠纷的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称其已将执行案款支付给对方,并上传支付宝账单详情、转账电子回单、转账录屏等电子证据。北京互联网法院经确认“无对应交易信息”后,当即约谈被执行人。最终,被执行人在不可篡改的“铁证”面前无法辩驳、当场认错,承认其提供的电子证据系伪造,并尊重法院的罚款决定,按时交纳案款及罚款。
该院还充分运用区块链智能合约技术实现一键执行立案,大幅缩短执行立案时间。
据佘贵清介绍,该院通过“区块链+公证机构”委托现场调查,扩大司法辅助范围,提升现场调查工作质效,调查全过程及调查结果反馈及时上链,调查过程真实可靠、不可篡改、可追溯。案款一键智能发还技术,实现每笔案款发还从3分钟缩短到20秒。
目前,北京互联网法院已实现立案、送达、财产申报、查冻扣、约谈、案款发还、结案等全流程线上执行,有效提高了案件执行效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