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长阳:
对3起涉民企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
本报讯(记者蒋长顺 通讯员彭玉华)“受他人委托,借用多家建筑企业资质,‘围标’工程项目从中获利……”日前,湖北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担任听证员,对3起民营企业涉嫌串通投标案进行公开听证。
2018年,犯罪嫌疑人邹某为帮助沈某中标工程项目,借用7家企业资质进行“围标”,促使沈某顺利中标。另两起案件犯罪嫌疑人陈某、周某与邹某犯罪情节相似。
案件受理后,承办检察官审查认为,邹某的行为构成串通投标罪,但案发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积极退赃,且自愿认罪认罚,拟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关乎民营企业发展的案件,我们要广泛听取意见,通过公开听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充分考虑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该院副检察长龚晓红说。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向与会人员介绍案件事实及相关证据,阐述检察机关拟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相关法律依据。在听取行业主管部门、侦查机关的意见后,听证代表充分发表了听证意见。
“我同意检察机关作出的不起诉决定。民营企业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市场主体,作不起诉处理,既是优化营商环境,也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宜昌市人大代表、宜昌瓴悦饮食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李霞云率先表示。
“企业发展还面临疫后重振等多种困难,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给予企业新的发展机会和空间,我同意。”县政协委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个私发展中心主任周明红发表意见后,对检察机关召开公开听证会,接受监督的做法表示赞赏。会后,该院综合评议意见,对3起涉民营企业案件当事人宣告不起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