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向社会公布3家企业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督促企业依法支付劳动者工资,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宁夏峰和天装饰有限公司在承建银川市金凤区丰登镇和丰村大棚采摘基地项目期间,拖欠20名农民工工资17.4万元;宁夏宏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固原市宏浩天城项目,因其建设资金拨付不到位,导致拖欠23名农民工工资约46万元,且不履行代偿责任;固原经济开发区宏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固原市宏浩天城项目,因其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制度落实不到位,导致拖欠23名农民工工资约46万元,且不履行支付主体责任。这3家企业存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先后分别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仍逾期未改,未支付所拖欠农民工工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依法从严从重对这3家企业作出行政处理、处罚,其违法信息将推送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向全区各级发展改革、法院、工信、财政、自然资源、住建、交通运输、水利、市场监管、工会和金融机构等部门(单位)通报,对其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税收优惠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记者马照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