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保安因伤情鉴定错误遭羁押八个月,被不起诉后均获国家赔偿
海南四保安因伤情鉴定错误遭羁押239天一事有了新进展。
当事保安之一刘立中1月9日称,他和其他3位被错误羁押的保安已全部获得国家赔偿,警方已对涉嫌诬告陷害4人的主要人员进行立案,他们已对当初作出错误重伤鉴定的法医提出控告。
股东查账引发斗殴
尽管时隔两年有余,海南天懋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天懋公司)的保安人员刘立中至今还清楚记得导致他被错误羁押的那场冲突。
冲突发生在2018年9月27日上午9时许,那天,海南天懋公司股东张学成带着佟胜军、王文涛、李岩等人到位于三亚市天涯区解放路的海南天懋公司查账。其间,张学成与公司总经理赵某发生争执并报警,警察到现场将张学成和赵某带到派出所了解情况。
因为佟胜军、王文涛、李岩等人继续留在现场,刘立中和另外三名保安岳洪强、黄德军、王雪东要求佟胜军等人离开。随之,双方发生口角并引发互殴。
海南省三亚市城郊检察院的《刑事赔偿决定书》显示,双方互殴过程中,刘立中从消防通道内捡来一块瓷砖打在佟胜军头部,致瓷砖破碎。佟胜军也用黑色铁皮板拍打刘立中、岳洪强等人。刘立中、岳洪强再次手持破碎的瓷砖击打佟胜军头部,佟胜军头部当场流血。后双方停手,三亚市公安局天涯分局新风派出所民警到现场将双方带回。
轻伤变重伤,最终为轻微伤
刘立中说,他们被错误羁押的直接原因源于蹊跷的司法鉴定结果。
澎湃新闻获得的鉴定材料显示,第一次鉴定结果于2018年10月11日出具,出具单位为三亚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该中心出具的《法医检验活体伤情通知》称,“法医根据初次检验,结合临床医学的有关检查报告诊断,佟胜军为轻伤一级”,但该通知也说明,“法医待伤者经医疗终结后复查、会诊,视伤情及功能恢复的客观情况出具正式鉴定书”。
在伤情鉴定报告作出之前,2018年10月12日,刘立中等四名保安因涉嫌寻衅滋事被刑事拘留。
2018年10月15和11月4日,三亚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分别为王文涛、佟胜军出具《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王文涛被鉴定为轻微伤;佟胜军因颅骨凹陷性骨折或粉碎性骨折,其损伤评定为重伤二级。两人的鉴定法医均为陈春伟、王裕君。
伤情报告作出次日,经三亚市城郊检察院批准,三亚市公安局天涯分局对刘立中等四名保安涉嫌故意伤害罪执行逮捕。2019年1月8日,三亚市公安局天涯分局侦查终结,以刘立中四人涉嫌故意伤害罪向城郊检察院移送起诉。
海南天懋公司法定代表人曹波的妻子齐桂玲告诉澎湃新闻,因为公司监控视频清晰记载佟胜军额头在双方斗殴前就有凹陷,根本不是公司保安殴打所致,所以公司在不断向有关部门反映的同时,也申请重新进行伤情鉴定。
三亚市公安局天涯分局2019年5月7日委托海南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对佟胜军的伤情进行重新鉴定。
2019年5月24日,海南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出具鉴定结论称,虽然检查均显示颅骨组左侧凹陷性改变(骨折),但对应颅骨凹陷处头皮未见明显肿胀,颅内凹陷处邻近脑实质密度未见异常,无出血征象,不符合额部承受较大外力造成凹陷性骨折后短时间内影像学改变。由此认定,左侧额骨凹陷性改变(骨折)在9月27日受伤之前已经存在,且未检见骨折因本次外伤加重的病理改变。
海南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综合其他检测,最终认定佟胜军此次外伤致额部擦挫伤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检方“不起诉”后,四位保安获国家赔偿
海南天懋公司向相关办案单位提交海南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的鉴定材料后,2019年6月7日,刘立中、王雪东、黄德军、岳洪强四人被天涯公安分局取保候审。至此,4人已被羁押近8个月,共计239天。
同年7月9日,三亚市城郊检察院向刘立中等4人出具《不起诉决定书》。其中载明,该院认为天涯公安分局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足以认定被不起诉人的行为与被害人的重伤后果有因果关系,不符合起诉条件,遂决定对刘立中4人不起诉。
刘立中说,拿到《不起诉决定书》后,他们4人决定向城郊检察院申请国家赔偿,并追究诬告陷害4人的张学成、佟胜军的法律责任。
澎湃新闻从刘立中处了解到,2019年10月23日,城郊检察院为岳洪强、王雪东和他出具《刑事赔偿决定书》,因错误批捕侵犯人身自由,赔偿三人75509.66元。2020年10月28日,黄德军获得国家赔偿82873.25元。四人要求的赔偿每人5万元精神损失费和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等诉求,未得到支持。
刘立中表示,经他们控告,目前天涯分局已对佟胜军涉嫌诬告陷害立案侦查。2020年12月16日,海南天懋公司法定代表人曹波的家人也从三亚市公安局拿到股东张学成被立案调查的《立案告知书》,涉嫌的罪名是职务侵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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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湃新闻记者 谢寅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