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还有3天就正式实行了,离婚时,抚养子女、照顾老人等负担家庭较多义务的一方,离婚时有权要求另一方给予赔偿,协议离婚将变得更加困难,因为30日离婚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均可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势必给离婚增加了很多障碍。”12月29日,在贺兰县诉前调委会民法典专题“集训”班上,受邀的贺兰县法院家事法庭主审法官马小梅为调解员讲道。
“法官就民法典中关于离婚的规定、冷静期及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案件流程进行了详细解读,以及进入诉讼程序后的离婚案件从谈话方式、心理疏导、调解技巧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还讲解了在处理家事纠纷中遇到的返还彩礼等争议较大的难题,结合庭审经验及执行方面提出了具体可行的技巧和方法,这对我们今后的调解起到很大的帮助。”贺兰县诉前调委会调解员方燕红说,在以后的调解工作中,要努力当好民法典实施的“宣传员”“践行者”,把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带到群众身边,播撒到群众心里。
近年来,贺兰县司法局与法院联合打造诉前调解委员会,深入推进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联动工作,着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诉前调委会的工作不仅有效缓解了法院的办案压力,减少诉讼成本,还赢得当事人的认可与赞誉,进一步推进了调解员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和水平,有力推动社会法治进程。今年以来,贺兰县法院家事法庭共受理案件612起,调处612起,其中委派诉前调解310件。(记者马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