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跨省通办”“区内通办”“跨区域通办”三个清单
●打造办事不求人、24小时不打烊的“跨省通办”网点
●2021年底前基本实现所有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
12月24日,记者从宁夏政府办公厅获悉,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有效解决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多地跑”“折返跑”等问题,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工作方案》,以打破地域阻隔和部门壁垒,打通业务链条和数据共享堵点,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实现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
《方案》明确,我区将确保2020年底前实现第一批58项事项“跨省通办”,2021年底前基本实现所有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同时,推进更多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区内通办”,推动更多事项“跨区域通办”。同步建立清单管理制度和更新机制,不断拓展“跨省通办”的广度和深度,有效满足各类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异地办事需求。
根据《方案》,我区将编制“跨省通办”清单,要求自治区有关部门逐一明确本部门负责的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业务模式、实现路径和完成时限,并迅速推进,确保按期落地落实。编制“区内通办”清单,要求要全面梳理编制办事频率高、群众获得感强、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的“区内通办”事项清单,该清单每年动态调整一次并向社会公布。编制“跨区域通办”清单,推动我区与东西部协作交流密切省(区、市)开展“跨区域通办”,探索建立闽宁通办等省际通办模式,要求五个地级市要主动与劳务输出输入集中地、周边城市等地对接,建立多地协同办理工作机制,通过视频会商、系统对接、数据共享等方式,点对点开展“跨区域通办”服务。
《方案》指出,要全面推行“全程网办”。按照“应上尽上”的原则,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外,高频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应全部纳入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宁夏),并提供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颁证送达等全流程全环节网上服务。要依托宁夏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申请人“单点登录、全国漫游、无感切换、一口申报”,实现业务属地为申请人远程办理。要建立完善地区间“异地代收代办”合作运行机制,对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在不改变原有办理事权的基础上,通过“收受分离”模式,收件地政务服务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身份核验,通过邮寄或网络的方式传递至业务属地政务服务机构完成办理,业务属地政务服务机构通过寄递纸质结果或网络送达办理结果。
《方案》要求,要积极探索“多地联办”。对需要申请人分别到不同地方现场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要改革原有业务规则,整合申请人办事流程,实现一地受理申请、部门之间内部协同、申请材料和档案共享,切实减少办理流程和中间环节,实现申请人只需到一地即可完成办理。要大力拓展“掌上办”,持续拓展“我的宁夏”政务APP功能应用,将“跨省通办”“区内通办”“跨区域通办”事项向“我的宁夏”政务APP归集、推送,推动更多“跨省通办”事项掌上办、指尖办。
《方案》要求,要主动提升“自助办”。丰富“跨省通办”服务模式,聚焦重点领域民生类、证明类,且便于自助办理的事项,依托各级政务服务大厅现有的自助服务终端以及政银合作综合服务终端,扩大“跨省通办”政务服务事项“自助办”比重,打造办事不求人、24小时不打烊的“跨省通办”网点。要抓紧提升线下服务能力,县级以上政务服务大厅要设置“跨省通办”专门服务窗口,提供受理、导办、帮办、代办等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可延伸到乡镇(街道)、村(社区)和工业园区。(宁夏日报记者 周一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