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羊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非法猎捕岩羊属于刑事犯罪。12月22日记者获悉,日前,银川市西夏区检察院受理一起追诉案件,经该院提起公诉,猎杀岩羊的于某某因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西夏区检察院经审查查明:2010年至2015年期间,被告人于某某伙同李某某等6人,趁着天黑先后8次驾车持3支小口径猎枪潜入宁夏贺兰山自然保护区大窑沟、榆树沟、大什字沟内,对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岩羊进行大肆捕杀。6人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共计21只,用于出售和供该团伙食用。案发后,于某某畏罪潜逃,其他5人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至十年不等,并处罚金。今年5月,于某某被抓获归案,西夏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向法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作出上述判决。(记者 王若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