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2月22日电 (记者 陈溯)记者22日从中国水利部获悉,为解决黄河流域水资源过度开发的问题,中国决定对黄河流域水资源超载地区暂停新增取水许可。
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安全方面具有重要地位。17日,水利部印发了《关于黄河流域水资源超载地区暂停新增取水许可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水利部水资源管理司负责人就《通知》相关问题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自1999年黄河实现统一调度以来,实现了21年不断流,但黄河流域当前水资源开发利用率高达80%,远超一般流域40%生态警戒线,部分支流仍然存在断流或不满足生态流量水量需求,部分地区地下水超采严重。
“究其原因,虽然有水资源短缺的客观因素,但主要是部分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没有以水而定、量水而行,超过了水资源承载能力。”该负责人表示,在黄河流域水资源超载地区暂停新增取水许可,是推动解决黄河流域水资源过度开发利用问题、促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
《通知》明确了黄河流域水资源超载地区,包括干支流地表水超载13个地市(涉及6个省区)和地下水超载62个县(涉及4个省区17个地市)。自《通知》印发之日起,对取自超载河流地表水、各超载类型地下水的取水申请,将分别暂停审批相应水源的新增取水许可。
考虑到保障民生需求和支撑高质量发展需求,《通知》提出,对合理的新增生活用水和脱贫攻坚项目用水需求,以及通过水权转让获得取用水指标的项目,可以继续审批新增取水许可,但需严格进行水资源论证。
“水利部将采取暗访、抽查等方式,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该负责人表示,对检查中发现的执行不力、组织不力、监管不严等行为,将依法严格追究责任。
该负责人表示,解除水资源超载地区暂停新增取水许可的前提条件,是现有水资源超载地区经过治理转变为不超载。水利部将每3年对黄河流域水资源超载情况组织一次系统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判定水资源超载地区。对现有水资源超载地区,通过治理后已转变为不超载的,解除对其暂停新增取水许可;对仍然超载的,继续执行暂停新增取水许可。(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