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太原12月11日电 (高雨晴)记者11日从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获悉,今年1月至11月,该省煤矿发生较大事故4起,致15人死亡,其中,瓦斯事故、水害事故、顶板事故和其它事故各1起。
该局发布的简报显示,今年1月至11月,该省煤矿发生死亡事故13起,死亡26人,同比减少6起、21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31.58%和44.68%。其中,发生较大事故4起,死亡15人。
11月,该省煤矿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2起,死亡6人。11月10日19时16分,山西柳林汇丰兴业同德焦煤有限公司新建副井口发生一起运输事故,致1人死亡。11月11日2时50分,山西朔州平鲁区茂华万通源煤业有限公司井下40108运输巷掘进工作面发生一起水害事故,造成5人死亡。
简报分析称,1月至11月,该省煤矿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与去年同期相比均有所下降,但进入四季度连续发生3起较大事故,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其中,较大事故时有发生,顶板和运输事故占比大,生产矿井和资源整合矿井事故多发。
12月1日,由山西省政府组织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山西省能源局等部门研究制定的《山西省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特别规定》正式实施,旨在加大对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追究力度,对较大事故实行提级调查。同时,该省首次出台煤矿安全监察专员制度,加强煤矿井下生产作业现场管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