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女孩赵某照片”系移花接木:别让造谣者全身而退
第三只眼
网络暴力可憎,用移花接木式操作为网络暴力“助兴”,也不遑多让。
“成都女孩赵某”私人信息被扒后,号称是赵某的朋友圈图片也在网上流传。结果这让湖南女孩小瑶深受其扰,“很多骂人的,骂得很难听”。
拥有11万粉丝的小瑶在微博上辟谣称,网上热传的其实是自己的艺术照,该照片被人盗用,她正在通过网络向警方报警。据媒体报道,她被误传的这张照片拍摄于今年4月,拍摄地点在三亚。
网络暴力可憎,用移花接木式操作为网络暴力“助拳”,也不遑多让——本来随意曝人照片就不妥,更何况是用无辜者照片诱导误认,性质更恶劣。
在此事中,“移花接木术”幕后黑手的这波操作,就来得够“黑”:只顾造谣,不顾此举可能会将无关者拽入舆论泥潭的后果,这绝非什么“恶趣味”之类能洗白的。从法律角度讲,此举侵犯的,不只是无辜者的肖像权,还有其人格尊严。
根据法律规定,所有权人对本人肖像具有专属使用性,除非存在阻却违法事由,否则任何未经许可的偷拍、加工、利用照片宣传等行为,均可能涉嫌侵权。今年通过的《民法典》明确规定,“不得泄露或者篡改其收集、存储的个人信息”。
现实中,类似的照片被“张冠李戴”,然后在网暴事件中被“热传”炒作的事件,并非孤例。
2016年,一张“政府工作人员扮电焊工接受视察”的照片在社交媒体传播。媒体调查发现,这其实是一则玩弄移花接木招数混淆视听的谣言。而诸如“女子头像被移花接木合成不雅照疯传”之类的事件,也时有发生。
类似事件屡屡发生,究其原因,一是获取便利,加工快捷,也就是“即拿即用”的节奏;二是很少被追究,受害人的控诉,往往湮没在网络热点的喧嚣中,沉寂在“法不责众”的快感里,而不法分子付出的违法成本,动辄与其后果严重不匹配,有的甚至未被追责。
如今,“成都女孩赵某”遭网暴、另一名女孩也被殃及,这般恶果无疑是一记提醒:打击类似移花接木式谣言刻不容缓。
考虑到这类移花接木术通常都跟人肉、网暴连在一块,而人肉、网暴造成的社会性死亡后果不容小觑,因此相应治理应有“露头就打”的灵活性,也要有“一个都不姑息”的威慑力。
这也需要职能部门积极作为。对于这些拿别人照片任意传播,给当事人造成重大困扰的违法犯罪行为,职能部门不妨积极介入,依法处置打击,给不法分子以震慑。如今作为受害者的小瑶已报警,希望作恶者也被尽早揪出、依法追责。
“成都女孩赵某照片”系移花接木,不能让造谣者全身而退。对于那些肆意“人肉”、造谣传谣的始作俑者,当精准锁定,让侵权者付出法律的代价,让“移花接木式”造谣止步于依法严惩——尤其是在《民法典》将个人信息保护提上了高度,该案又反响巨大、影响恶劣的背景下,对这类典型个案该严肃处理就无需含糊,不能让受害者白白受伤害。
□柳宇霆(法律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