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制定方案推动巡察工作上台阶
12月1日,成都市巡察工作“上台阶、创一流”现场推进会在郫都区召开。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从会上获悉,成都市印发《关于深化政治巡察 推动巡察工作“上台阶、创一流”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将聚焦“上下联动、延伸巡察和贯通监督”3个大类,从11个方面28项具体举措来推动巡察工作上台阶。
巡察是巡视工作的延伸,是巡视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生命线是“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其落脚点是“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各级党委是否能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个重要抓手就是市县巡察。成都市目前正有效推进巡察全覆盖,市县两级已巡察1174个党组织,延伸巡察村(社区)党组织2695个;同时创新开展东进巡察、成德眉资同城化青白江——广汉联动巡察等特色打法,提供了新经验。
根据《实施方案》,成都将通过学习省委巡视带巡察的方式方法,督促巡察组带着问题巡、追着问题走,指导区(市)县委巡察机构,围绕巡察关键环节,形成联动巡察要点清单。同时,探索“重点联动、固定联动、授权联动”三种巡察模式,并细化出台巡察联动工作指南,促进巡察联动职能定位更加精准,监督重点更加聚焦,监督成效更加明显。
成都市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巡视带巡察是“上下联动”的创新方式,目的在于用“级差”监督阻断人情干扰,破解熟人社会监督难题,具体到工作中,包括探索任务联动、监督对象联动、时间安排联动等多种形式。事实上,此前“上下联动”在成都天府新区有过成功探索,市委巡察组下派人员混编入天府新区党工委巡察组,高质量完成对天投集团党委的巡察,实行“异地作战”“生脸监督”。
巡察利剑直插基层,最重要、最有效方式就是延伸巡察村(社区)党组织。为了打通“最后一公里”,《实施方案》提出,要完善个性化监督清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对村(社区)巡察监督重点,要构建闭环式整改链条,细化向村(社区)、镇(街道)、区(市)县有关职能部门党组织反馈巡察意见、移交问题线索的适用条件和具体程序,明确镇(街道)纪检监察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在日常监督中承担的具体职责。
“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通过推动解决群众关切的‘小问题’,赢得民心向背的‘大政治’。”四川省委巡视办相关负责人表示,要花大力气开展对村(社区)延伸巡察,推动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
《实施方案》还提出要不断推动巡察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的贯通融合,将深化联席会议制度作为巩固提升的重点,定期召开例会,定期向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通报巡察工作开展情况,并建立巡察“智库”,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行业领域专家智囊作用。会上,作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之一,成都市审计局交流了贯通融合的经验。近年来,成都全市审计机关共抽调206人次参与巡视巡察工作,协助查处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招标、“三公”经费不规范开支等各类违纪问题线索,全市审计机关为各项巡视巡察工作提供审计档案2100余卷、审计信息230余件。
“党委书记要把巡察作为‘书记工程’来抓,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事项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严格落实听取汇报、点人点事点问题等制度规定。”成都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表示,开展政治巡察,要盯住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职责,善于从政治上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被巡察党组织要与巡察组同向聚力、同题共答,共同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