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轴两翼
“一轴”:指集美新城影视产业聚集主轴。
“两翼”:影视文创与剧本孵化基地、厦门影视拍摄基地。
全市首个
集美是全市首个“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是国内公认的“天然摄影棚”和“一流摄影地”。
率先全省
2015年12月,集美区就出台了全省首部影视产业政策《集美区鼓励扶持影视产业总部园区发展若干办法》。
台海网11月25日讯 据厦门日报报道 作为中国电影金鸡奖在厦门产下的“金蛋”,近日,位于集美区杏西路18号的厦门影视拍摄基地正式落成。基地拥有省内首个新建数字摄影棚和省内首个高标准摄影棚群,填补了厦门没有标准摄影棚的空白。
好风凭借力。借助“金鸡”落户厦门的良好契机,依托多样化的外景资源、独特的学村资源和优质的营商环境,近年来,集美全力打造高素质高颜值影视名城,并把“全域影城”建设与“全域旅游”深度融合起来,探索“影视+服务+旅游”的发展之路。今天的集美,正在努力建设一流的外景取景地、知名网红“打卡”胜地和各类生产要素集聚的专业影视服务平台,进一步“以节促产”,为内循环供给增加动力。
为迎接“金鸡”,本报独家制作集美影视发展地图,梳理集美影视资源,为广大影视剧组、企业打造“集美攻略”。
规划布局
影视旅游双产业深度融合
一轴两翼吸引全产业链落户
集美环境优美、四季如春,是全市首个“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是国内公认的“天然摄影棚”和“一流摄影地”。
近年来,集美区把影视产业作为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加以大力推动,早在2015年,集美区就开始着力发展影视产业,出台了全省首部区级影视产业政策,并引进厦门市影视产业服务中心,打造厦门影视产业的总部园区——“集美集”影视文创园,为剧组企业提供影视招商、剧组保障、版权交易、金融股权、技术支持等服务。
刚刚落成的厦门影视拍摄基地作为中国电影金鸡奖的重要硬件配套,基地每年预计可接待3-5个院线电影、10-15个大型电视剧剧组或综艺节目的拍摄。
杏林湾畔,262米的“岛外最高楼”诚毅国际商务中心高高矗立。在寸土寸金的集美新城,集美区把“岛外最高楼”的部分楼层用于发展影视总部经济,并在去年9月专门出台《诚毅国际商务中心影视企业总部区》专项政策,吸引影视企业总部入驻。
据悉,未来,集美将按照“一轴两翼”进行空间布局,整合提升辖区资源,推动影视产业聚集发展。
其中“一轴”是指集美新城影视产业聚集主轴,包括四个功能区:诚毅国际商务中心作为厦门影视产业总部基地;园博苑将作为影视外景拍摄基地及影视生态园;软件园三期将形成顶尖视效预览及特效制作的“影视后期制作区”;杏林湾营运中心基金聚集区将打造成为“影视投资资本区”。
“两翼”是指以集美集影视产业文创园和集美大社为核心的“影视文创与剧本孵化基地”;以杏林原包印厂区为核心的“厦门影视拍摄基地”,将打造集“影视+拍摄制作、影视+文创、影视+旅游”等元素为一体的“杏西影视小镇”。
资源禀赋
多元外景、专业影棚、高校人才
吸引400多个剧组
由林超贤执导、彭于晏主演的电影《紧急救援》将于明年春节上映。作为首部聚焦海上救援题材的大型巨制,《紧急救援》的开机地点就是风景明媚的集美龙舟池畔,影片中大量镜头都在集美完成拍摄。近年来,各类影视大片中的“集美身影”其实并不少见,《以家人之名》《你好,检察官》《西虹市首富》《同桌的你》《谁的青春不迷茫》《一路繁花相送》等400余个剧组先后在集美取景拍摄。
这几年,集美尤其受到青春校园剧、现代都市剧的青睐。这里既有独具一格的嘉庚建筑、百年学村,也有气势恢宏的现代大学城;既有古香古色的闽南民居、精美侨楼,也不乏现代摩登气息的高楼大厦、商业综合体。闻名遐迩的龙舟池风光、古意古韵的大社风情、独一无二的海上园博苑、夜景璀璨的集美新城等,常常在各类影视中亮相。
在集美,密集的高校资源更是一个“人无我有”的独特禀赋。集美聚集了华侨大学、集美大学、厦门理工学院、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院、厦门软件学院等10多所高校,并设有电影学院、戏剧影视、动画制作、摄影摄像等各类专业,源源不断的专业人才是发展影视产业的宝贵资源库。
产业聚集
入驻企业“藏龙卧虎”
扩大影视“朋友圈”
集美不仅是厦门最重要的拍摄取景区,还是厦门最热门的影视产业聚集区,目前已有超过640家影视企业注册在“集美集”影视文创园。
这些企业可谓“藏龙卧虎”,它们中包括近期大热影片《夺冠》的发行方厦门联瑞影业有限公司,推出《欢乐颂》《都挺好》《大江大河》等爆款影视剧作品的东阳正午阳光影视有限公司等。
随着越来越多优质企业、项目的落户,集美影视产业发展势头愈发强劲。不久前,集美先后举办2020“看见集美”青春电影展、首届电视制片大会暨第三届影视基地峰会、“集美之夜”影视招商推介等活动,在影视业界不断扩大集美的“朋友圈”。
政策扶持
市区叠加优惠全覆盖
政策将可“一月一兑现”
支持影视产业园区发展,鼓励影视剧本版权运营,补贴剧组租赁“服化道”和服务空间,支持影视人才引进、落户、培训……去年2月,《集美区促进影视产业发展实施办法》正式出炉,在原有政策基础上进一步升级,覆盖影视产业从剧本到拍摄、制作、发行、版权等全产业链各环节,迅速吸引一批优质影视企业来到集美落户。
在高校专业人才集中、软件信息业发达等优势的加持下,集美发展影视产业起步早、速度快。早在2015年12月,集美区就出台了全省首部影视产业政策《集美区鼓励扶持影视产业总部园区发展若干办法》。业内认为,升级版《集美区促进影视产业发展实施办法》具有覆盖面广、融合度高、操作性强等特点。
值得一提的是,集美区影视企业可享受市、区叠加政策。影视企业自缴税年度起,按其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给予前2年100%、后3年80%的奖励,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奖励和其他地区相比较有优势。
在市级政策基础上,集美区进一步突破,比如在鼓励引进影视专业人才方面,市级政策对年缴纳个人所得税8万元以上的给予扶持,集美区政策则进一步放宽门槛,对年缴纳个人所得税在5万元至8万元的即给予区级扶持(按区级财政贡献额的50%);对剧组拍摄给予食、住、行等补助;对辖区院校、影视企业开展影视人才培训给予补助。
应对行业发展新情况、回应企业所需,集美区不断调整政策,目前《集美区促进影视产业发展实施办法》正在进一步修订,政策兑现周期也由每年兑现调整为每季度兑现、并即将实现“一月一兑现”,大大提升影视招商竞争力。
集美区文发办介绍,下一步,集美区将继续做好影视全产业链建设,进一步完善影视产业协拍服务体系、提升厦门影视产业服务中心的服务功能,打造“产业链条完整、关联企业集聚、综合服务齐全”的影视产业体系。(记者 应 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