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书金。
澎湃新闻记者 戴越
11月24日,至少身负三条人命的强奸杀人犯王书金再被判处死刑。
此时距离他被河北邯郸市人民检察院起诉已过去了14年。但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王书金代理律师朱爱民处获悉,此次法院仍未认定王书金系石家庄玉米地案真凶,王书金将上诉。
邯郸市人民检察院此前指控,王书金在1993至1995年间,于广平县强奸一人,奸杀三人。2007年,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强奸罪、故意杀人罪判处王书金死刑;2013年,河北省高院作出二审裁定,驳回王书金上诉,维持死刑判决,后该案报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死刑复核。
当时,两级法院都曾以证据不足,无法确定尸骨身份为由,未予认定检察院起诉的王书金奸杀张某芬案。今年4月,经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鉴定,尸骨确为张某芬。11月9日,最高法以张某芬案出现新证据为由,将王书金案发回邯郸中院重审。
除了上述检方起诉的四起案件,王书金还曾主动供述,1994年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奸杀康某某案是他所为,而该案“凶手”聂树斌本已在1995年时就因该案被处死刑。王书金的供述推动了聂树斌案的平冤,但王书金始终未被认定是该案真凶。
11月20日,邯郸中院重新开庭审理王书金案。11月24日,邯郸中院作出判决,在认定此前三起案件的基础上,认定张某芬案系王书金所为,判处王书金死刑。
王书金(资料图片)
14岁时就犯下强奸案
“遗臭万年了。”提起王书金,邯郸广平县南寺郎固村小卖部老板王强(化名)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抱怨道。他并不认识王书金,但在他和很多村民心里,这个在新闻报道中提了十几年的名字,已然成为村子一张耻辱的“名片”。
王书金河北的家。(摄于2012年)
1967年,王书金在这里出生。出生时,他已经有3个姐姐和1个哥哥,后来又多了两个妹妹。7个孩子给这个家庭给这个家庭带来了极大的负担。而作为家中为数不多的男娃,王书金没有得到家中长辈的偏爱,反而不受待见。
“他(王书金)就不透气(不明事理,木讷)。”王书金的哥哥王华(化名)告诉澎湃新闻,即使是亲兄弟俩,二人也很少交流沟通。“不透气”、“不听话”、“不懂事”、“不走正路”,是王华给弟弟的几个标签。王书金不会与人交流,甚至和家里人也说不到一块。
王华回忆,王书金读到小学二年级时就辍学了,“他自己读不下去。”辍学之后的王书金没做过正事,也从不帮家里人干农活,总是一个人独来独往,没人知道他每天出门去了哪里,做了些什么。在村里也没有关系熟络的朋友,也不跟旁人说话。
这样一个看起来没有声响的人,却在14岁时强奸了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王华记得,家里人因此暴怒,他和王书金的表哥一起,把王书金狠狠地揍了一顿,“打得狠着呢”。那次,王书金因强奸罪被广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发配到唐山少管所,1985年被释放。
出狱后,父亲为王书金安排了“转亲”,“转亲”是一种为了节省彩礼钱的做法,为成全男方,用家中的姐妹与其他家换。王书金娶到了近村的郭红(化名)为妻,王书金的三姐则作为“筹码”嫁出。二人没有办理正式的结婚手续,但日子也一直过了下去,并育有一子。
在王华看来,郭红也是个脑子不灵光的人,“说不到一块去”,彼此间一直没什么走动,兄弟间早就没有情感了。“我们没啥关系,现在也想不起他(王书金)有啥好处”,王书金2005年被捕后,警方曾通知王华去看守所送些衣物,也被他拒绝。
王华恨王书金,认为他丢了家族的脸面,“家族里的人都不把他当人看”。王书金案事发的时候,王华一家人不敢出门,总觉得被人指指点点。几年前,王华的儿子说亲时,“本来一米九多的大个儿,排场得很”,但因为有王书金这样一个叔叔,多次被女方拒绝。
王华说,就算王书金被执行死刑,也不可能让他的骨灰埋回老家。
那张脸永远面无表情
王书金案最早的主办民警,广平县公安局原局长郑成月向澎湃新闻表示,王书金令他印象深刻的两点,一是那张永远面无表情的脸,和他怪异的、难以自控的性欲。
郑成月说,在他的印象里,他从未见过王书金笑或者哭,“他永远是一张面无表情的脸”。郑成月记得,2005年王书金在河南荥阳落网后,郑成月曾带他回南寺郎固村指认一起奸杀案的犯罪现场。回到警局后,王书金说了一嘴:“我爹胖了”。“你什么时候还自己跑回过家!?”郑成月听到后心中大惊。 王书金解释道,父亲在围观他指认现场的人群中。
“一个明知道自己必死无疑的人,很可能是最后一次见到自己的父亲,他当时却能保持一点情绪没有,甚至没有叫喊一声。”郑成月回忆道。
王书金在“性”方面的怪异,也让郑成月难以忘记。郑成月透露,王书金有收集女性衣物的习惯,如花衬衫、内裤、胸衣等,甚至有时还会自己穿戴。对于性欲,王书金更是难以自控。
王书金的妻子郭红曾向郑成月讲起一件事情。某一年的大年初九,家中成员到齐共贺新年。“他的姐夫、妹夫啥的都来了,一大家子人就在王书金父亲的屋里吃饭喝酒”。就在吃饭期间,王书金突然回到自己房间内,要求与郭红发生性关系。“他们的屋离王父的屋就几步远,他根本不顾影响,自己性欲上来了就什么都不顾了。”性行为结束后,王书金会直接回到饭桌上继续吃饭喝酒。
法院的裁判文书显示,王书金所做的奸杀案和强奸案中,都不存在预谋行为。受害人都是王书金在路中偶遇的,“顿生歹意”而作出犯罪行为。郑成月介绍,王书金每次性欲上来,就憋不住,“不在乎场合,也不在乎对方的长相”。
自述强奸杀害四名女性
邯郸市检察院2006年的起诉书显示,王书金成年后的第一次犯罪,是1993年11月。他奸杀了南寺郎固村村民张某芬。后王书金真正被警方怀疑,是1995年。
1995年秋天,南寺郎固村附近的一口枯井内,出现了一具女尸。现场迹象表明,这是一起强奸杀人案。警方按照生产队顺序,对全村的青壮年男子进行逐一排查。当查到第二生产队时,发现王书金找不到了。加之王书金少年时有强奸女童的犯罪案底,他成为了警方怀疑的重点对象。但多年以来,一直没有找到王书金的踪迹。
2005年时,河南荥阳警方的一通电话打破了这个僵局。2005年1月18日,农历腊月初九,郑成月在局内值班时接到这通电话。河南荥阳市的索河路派出所的民警在电话中表示,他们年底排查流动人口时查到了一个叫王永军(音)的人,可能来自邯郸广平,“说是杀过人”。
“我当时立刻翻了一下逃犯名单,没有叫王永军的,我怀疑是不是王书金。”郑成月记得,当时王书金听到他在电话中谈话内容,听到“王书金”三个字之后,他说了一句“那就是我,别问了”。
郑成月挂下电话就马上动身,连夜从广平赶到荥阳。他见到王书金时,王书金已经交代了一起强奸杀人案,后经核实,正是1995年南寺郎固村枯井内的那起女尸案。
经过审讯,王书金陆续共交代了6起案子,其中有2起强奸案。另外4起均为强奸杀人案,包括1993年张某芬案、1994年刘某玲案、1994年康某某案、1995年张某芳案。这6起案子中,有4起后来被邯郸市检察院起诉。其中一起强奸案因当事人不承认未予追究,而另一起未被起诉的案子,就是1994年石家庄康某某案,而该案的“凶手”聂树斌,早在1995年时就被处以死刑。王书金交代这起案子后,引起轩然大波。
郑成月向澎湃新闻回忆,这起“一案两凶”的怪事曝光后不久,河北省政法委于2005年召集了石家庄公安、法院和广平县公安等单位汇报情况。郑成月代表广平县公安局参与了汇报工作。会后,河北省政法委负责人要求,对聂树斌案重新调查。2016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对原审被告人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再审案公开宣判,宣告撤销原审判决,改判聂树斌无罪。但这起案子到底是不是王书金所为,至今仍无结论。
历时14年审理或仍未终结
2006年3月,邯郸市检察院对王书金提起公诉,指控王书金犯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
一年后,邯郸市中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了王书金强奸并杀害被害人刘某玲、张某芳,强奸被害人贾某梅后杀害未遂等三起犯罪事实,而强奸、杀害被害人张某芬一案未被认定是王金书所为。因当时的证据无法确定遗骨身份确系张某芬。
邯郸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书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强奸罪判处王书金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决定对王书金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王书金上诉。
2013年9月,河北高院对王书金二审维持原判,随后此案报最高法开始了死刑复核程序。
在庭审中,王书金一直坚称自己是康某某(即“聂树斌案”中的受害人)案的真凶,并认为应属于重大立功表现,但一直未获检方支持。
2013年河北高院出具的裁定书中提到,在案发现场,被害人康某某颈部缠有一件花衬衣,这个细节王书金从未提到;康某某的尸检报告载明,其胸腹部皮肤完整,全身未发现明显创口及骨折,但王书金称曾用脚跺康某某的胸部,并又听到肋骨骨折的声音。此外,王书金所供述的康某某身高也与实际不符。因多个关键情节存在出入,检方不予认定王书金系该案真凶。
长达7年的死刑复核后,最高法于今年11月9日作出将王书金案发回重审的裁定,但发回重审的原因与聂树斌案无关,系此前未被认定的张某芬案出现了新证据。今年4月,经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鉴定,确定尸骨确为张某芬。
此案曾于11月20日开庭审理,在庭审中,张某芬方代理律师胡胜利提出依法追究王书金故意杀害张某芬的法律责任,另新增民事诉讼,要求王书金赔偿张某芬家属72万余元。
此外值得关注的是,王书金再次提到了自己是聂树斌案的真凶,并申请检方重新立案,但仍被检方驳回。公诉人指出,这一案子除了王书金的供述外,无其他证据。
11月24日,邯郸中院重审作出死刑判决后,王书金的代理律师朱爱民表示,法院仍未认定王书金系“聂树斌案”的真凶,王书金将上诉。
有网友评价,王书金将“聂树斌案”真凶揽在自己身上,其目的是为了拖延时间,想浑水摸鱼多活几年。此前的11月18日,澎湃新闻委托王书金代理律师朱爱民到磁县看守所会见王书金,代问了一些问题。
“刑期改变不了,但事要说清楚。”王书金在回答问题时,否认他是为了拖延时间,坚称他是“聂树斌案”真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