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盐业改革不宜久拖不决
■ 社论
食盐垄断就是与民争利,盐业改革正是要革除其积弊,容不得那些油盐不进的利益“自留地”。
2017年国务院正式启动的盐业改革,在少数地方遭遇杯葛。据报道,河南少数地方仍然政企不分,通过行政手段搞不正当竞争,还出现盐政稽查车拉盐送卖的乱象;有的搞“小动作”将外地的食盐挡在本地之外,不惜对当地销售企业祭出“重罚”,以达到杀一儆百的效果。
在2017年盐业改革之前,我国盐业行政垄断导致产销分离,各级盐业公司借助行政垄断权力形成了经济垄断,又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有着浓厚的计划经济的色彩。地方盐业公司垄断本地的盐、盐化产品的销售,事实上集经营者与监管者于一身。
此前有调查显示,我国食盐从出厂到最终销售,价格涨幅高达6倍,而其中绝大部分利润进了盐业公司的腰包。垄断之利导致了严重的地方保护主义,统一市场被行政权力严重割裂,甚至屡屡闹出饭店老板到邻县买盐被定性为“贩私盐”加以严惩。
食盐垄断,就是与民争利。盐业改革,正是要革除其积弊。为此,我国于2017年正式启动食盐体制改革,要求省市县三级盐业体制2017年底前实现政企分离;打破食盐生产企业只能销售给指定批发企业、食盐批发企业只能在指定范围内销售的规定,允许食盐生产企业开展跨区域经营,全面建立起竞争性市场结构。
但媒体的报道显示,河南少数地方“盐改”却一拖再拖,至今未完成政企分离,一些盐企仍然顶着“盐政督查”的红帽子做生意。比如,2019年7月15日,河南柘城县街头仍有标识着“盐政稽查”字样的小货车,运送售卖柘城县盐业公司的食盐,车身上还印着“大青盐泻热凉血明目”的广告语。还有地方找出花样来打造新的行政壁垒,通过“小动作”阻挠食盐的跨地域经营,“吓唬”经销商不得从外地购盐。
2019年4月,新乡县盐业公司进入柘城县食盐市场;5月,该公司下游商户李如银超市,以“违法购盐”为由,被县盐业管理局行政处罚;甚至新乡县盐业公司还被柘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270多万元,最终因为对公账户被冻结而停业。
从媒体此次的报道可以看出,河南部分地区盐业改革严重滞后根子还是在政企不分——不想分,不舍得放弃既得利益,不愿放弃过去垄断利益,以拖字诀、缓字诀对抗中央的改革部署。
据了解,河南省盐业改革最早的完成截止日期是2017年12月31日,后来明确是2018年6月底之前。今年10月召开的河南省食盐专营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会议,改革“必须在2020年11月15日前完成”。
当前我国改革已经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那些硬骨头再难啃也得啃。对地方而言,也是如此。如今,少数地方仍出现盐政稽查车拉盐送卖的乱象,这已然成了一根硬骨头。这样的硬骨头也该早些啃下,而不能久拖不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