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为我们困难群众撑起了维权的‘保护伞’,让我们一家切实感受到了法治的温暖,为你们点赞。”近日,杨某某向电话回访的同心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4月20日,一名语言残疾妇女杨某在父亲杨某某的陪同下,来到同心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向律师咨询。杨某某称,女儿与同样是残疾人的马某某结婚,双方因婚前缺乏了解,共同生活了40多天后分居,对方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返还彩礼。律师了解到杨某某一家生活困难,告知可以为其免费提供案件代理服务,同时详细了解了杨某彩礼的多少、陪嫁的去向以及双方共同生活中的矛盾点,并通过杨某的父亲“翻译”了解杨某也同意离婚的真实意思,由经验丰富的办理婚姻案件的律师向他们明法析理,告知他们诉讼风险和案件可能性,并指派律师为杨某、杨某某代理该案。4月22日,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律师费晓红、代理律师马国芳共同协调、沟通、参与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离婚协议。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同心县司法局不断拓展法律援助服务覆盖面、畅通法律援助服务渠道,使法律援助服务惠及更多弱势群众及低收入群体,做到应援尽援,尽最大努力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法律援助是司法行政工作中‘为民办实事’最直接的体现。巧用‘情理法’,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全力帮助困难群体获得法律援助,绝不允许困难群众打不起官司。”同心县司法局副局长李克修说。
今年以来,同心县法律援助中心共计接待残疾人28人次,受理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8件。(记者马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