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身边,常有人打着‘你不理财,财就不理你’的旗号向我们推荐各种理财产品,其中不乏很多非法集资陷阱,让人防不胜防。”4月26日,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分局经侦大队大队长魏宏攀说。
民警走上街头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
2020年5月,有群众报警称中卫市某资产管理公司以高利返息为诱饵,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活动。经侦大队民警经过侦查发现,刘某某为投资某石膏厂,通过变更工商企业法定代表人等手段,指示并伙同王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发后,刘某某、王某投案自首,经调查共吸纳公众存款320余万元。
“一些人贪图眼前利益,根本不考虑资金投入后存在风险。”魏宏攀说。2016年1月,犯罪嫌疑人吴某在中卫市沙坡头区注册成立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同年5月,伙同犯罪嫌疑人王某招收业务员,向当地不特定社会公众吸收存款。两人将吸收来的存款分别投资到外地用于经营餐饮。截至报案,该公司共向沙坡头区50余名群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520余万元,均无法退还。
民警到居民小区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
青铜峡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黄继宏说:“非法集资案件涉及人数众多,涉及金额巨大,民警经常加班加点,花费巨大精力财力才能办完一个案件。”今年2月,该大队工作中发现,其辖区蒋滩村、龙门村约30余人反映叶盛镇宁夏鑫德粮油工贸有限公司自2016起以周转资金为由,承诺1万元每年支付800或1000元不等的利息,向周边约70余名群众借款百万余元,现无法向群众归还本金及利息。
2018年11月,该公司关门停业至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额已达500余万元,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逮捕。
自治区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1月至3月,全区非法集资案件立案6起,破案3起,抓获嫌疑人3名,挽回经济损失326万元。
警方提醒社会公众,要提高防范意识,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进行冷静分析,避免上当受骗;要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以及其从事的集资活动是否获得相关的批准、是否承诺回报;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不规范的经济活动更是蕴藏着巨大风险。(宁夏日报记者 刘惠媛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