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为了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防“大棚房”问题反弹,自然资源部公开通报了22宗违法占用耕地建设“大棚房”的问题。整治行动才刚过去不就,就有“大棚房”死灰复燃,明目张胆地进行开发和销售,来看记者在山西临汾的调查。
今年3月,记者按照举报线索,来到了山西省临汾市。在临汾市的这条主街道上,记者见到随处散落着这样一份宣传单。“木屋别墅,精装修、独门独院,种植养殖,休闲度假,养老,可私人定制,每套仅需14.8万元。”不到15万的价格极具吸引力。
电话那头销售人员介绍说,他们的“木屋别墅”位于临汾市襄汾县一个叫作沁馨园的园区里。随后记者搜索发现,这是一个综合性的农林业研学基地,园区内不仅有蔬菜水果种植园、各种花木观赏区,还有游乐场、真人CS等各种游玩拓展项目。
山西省襄汾县小木屋销售人员:我们是一个生态庄园,咱们打造了这么一个木屋别墅。可以私人定制,还有二层的。
记者在路牌的指引下,驱车来到距离襄汾县城3公里的沁馨园。
山西省襄汾县小木屋销售人员:咱们小木屋的这边是1020亩,这边是咱是分A、B、C、D、E五个区域,咱一共建两百套。
这位销售人员随后带领记者来到已经建好的木屋进行参观。
山西省襄汾县小木屋销售人员:您去这边看看,这个咱已经卖出去了。
记者:这个卖出去了?
销售人员:对,这个已经卖出去了。这边采光好,这个院子比那边大,这边比那边贵一万块钱。
当记者表示有意购买,询问怎么办理购房手续时,对方却开始打起马虎眼。
销售人员:给你签的是租赁合同不是买卖合同。 咱们土地还有28年的期限,但是咱们租赁合同只能签20年,所以第一次签20年。您如果说想着再签8年,直接再来一份合同 。
随后,销售人员给记者拿出了这份租赁协议,协议显示:出租方是山西鸿坤民宿服务有限公司。在销售人员给记者提供的营业执照上,可以清晰地看到,这家企业的经营范围是:木屋民宿住宿服务、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等,但经营范围并不包含房屋开发、出售等条目。
“木屋别墅”运营公司无房屋出售 出租资质
根据宣传资料,沁馨园是一个集农业种植、观光和户外拓展为一体的综合性农林业研学基地。那么沁馨园和这家鸿坤民宿服务公司又是什么关系呢?
销售人员告诉记者,开发运营沁馨园的并不是这家民宿服务公司,而是襄汾县德瑞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记者查询后发现,这家企业主要的经营范围是:农业科技开发、农业旅游项目开发、生态农业观光旅游等,并不包含房屋开发、出售、出租。
山西省襄汾县小木屋销售人员:德瑞农业是咱们园区,民宿是木屋,他是委托这个民宿公司,后期托管什么都是民宿公司。
为了印证两家企业的关系,销售人员给记者展示这份项目开发协议,上面显示,德瑞农业公司与民宿服务公司协商一致,共同开发民宿项目。为了进一步打消记者的顾虑,销售人员又给记者拿出了项目投资备案证和土地租赁协议。
山西省襄汾县小木屋销售人员:这块地咱是租的,租的邓曲村。
但就是在对方接连出具的这两份资料里,记者却发现了更多的疑点。在这份土地租赁协议里明确显示:甲方襄汾县新城镇邓曲村村民委员会以租赁形式,将村集体的1020亩土地,租赁给乙方襄汾县德瑞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生态农业发展。
不过记者在这份2018年7月,襄汾县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备案证明里发现,沁馨园农业观光旅游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为:猕猴桃种植区、苗圃培育基地等,在这份备案证明里特别备注到:该项目待完善土地、规划、环评、节能等相关行政手续后,方可开工进行建设。
看到记者对接连出具的证明材料表示有疑虑,迟迟不愿出手,销售人员把老板叫到了现场,开始轮番进行劝说。
记者:这个民宿用地(手续)批下来了吗?
老板:肯定批下来了,不批下来我敢建啊。
相关部门对农业观光园建“别墅”心知肚明
面对记者的疑问,这位老板开始闪烁其词,那么沁馨园里开发的“木屋别墅”究竟有没有相关资质?这1000多亩土地的性质又是什么?带着疑问,记者来到了土地的出租方——邓曲(三声)村,找到了村支书。
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邓曲村村支书 赵周仓:以前栽了树,把树卖掉的。
记者:地是什么性质呢?
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邓曲村村支书 赵周仓:一般耕地。
邓曲村村支书告诉记者,“木屋别墅”所在的沁馨园是在村里的集体土地上建起来的,当时租赁村里的土地,双方约定是要建设一个集生态农业、农副产品加工、观光旅游为一体的农业综合园区,但并未约定建设木屋别墅。随着项目一天天开发,在未和村里沟通的情况下拔地而起,并且开始公开进行租赁。
记者:一般农用地能盖小木屋吗?
赵周仓:按道理不能盖。他们胡搞的。
据悉,前两年,当地进行过一系列“大棚房”的清理整治活动。如果开发“木屋别墅”的老板没有门路,有关部门绝对不会坐视不理,他们也不敢公开对外租赁。
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记者来到了襄汾县自然资源局新城镇管理所。
山西省襄汾县自然资源局新城镇管理所工作人员:那全是集体土地,没有合法用地手续。
这位土地所的工作人员明确告诉记者,沁馨园的木屋别墅并没有合法的用地手续,是彻头彻尾的违建“大棚房”,他们对此非常清楚。
山西省襄汾县自然资源局新城镇管理所工作人员:小木屋占用一部分耕地,一部分林地。你就问他要土地手续,他肯定没有。我跟你说得很清楚了,不要买不要租。
坚决遏制“大棚房” 严守耕地保护红线
事实上,为了打击违法违规非农建设行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维护农村土地利用管理秩序,规范设施农业发展。从2018年9月开始,农业农村部和自然资源部就开展了“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明确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特别是别墅、休闲度假设施等。
实际上,“大棚房”问题一直屡禁不止,更让人担心的是,这些违规违法问题,一些基层政府部门心知肚明,他们嘴上喊着整治的口号,眼皮下的违规违法问题,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大棚房”就这样在国家一轮又一轮的整治行动中,继续野蛮生长着。希望有关部门从源头上坚决打击“大棚房”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严守耕地保护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