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记者从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宁夏防疫健康码管理,我区制定了《宁夏防疫健康码管理与服务暂行办法》,明确全区低风险地区,除机场、火车站、长途客运站、出入境口岸等特殊场所外,一般不用查验健康码;严格宁夏健康码使用管理,不得扩大应用范围,杜绝出现“码上加码”。
《办法》要求,作为便利化出行措施,宁夏健康码应当遵循个人自愿申领使用原则。自治区确定“我的宁夏”政务APP为宁夏健康码统的申请渠道。各地各部门要广泛制作张贴下载二维码,公布申领流程和使用规则,引导群众及时了解和使用。区内人员凭宁夏健康码“绿码”即可在交通卡口、居住小区、车站、机场、医院、公园等地通行。外省来宁人员凭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防疫健康码“无异常”信息或各省(区、市)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健康码“绿码”通行,无须申领和出示宁夏健康码。境外来宁人员可凭健康码入境人员版“绿码”通行。
为方便老年人、儿童以及视力听力残疾人等群体使用,《办法》要求,要便利不使用或不会操作智能手机的人员出行:对于与家人,朋友共同出行的情形,可通过“我的宁夏”政务APP健康码系统“亲朋健康码”功能代领的宁夏健康码,或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防疫健康码“老幼健康码助查询”功能,作为通行凭证。对于单独出行的情形,在火车站、汽车站、机场、医院、公园、超市等需核查健康码的公共场所,允许持7日内本人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健康码“绿码”或“无异常”通行;要安排工作人员做好健康码服务引导,帮助不会操作智能手机的群体操作使用;经出行人本人授权,通过查询身份证件,授权工作人员代查健康码,或凭有放身份证件登记等方式,方便不使用智能手机的群体出行。有条件的地区和场所要为不使用智能手机的老年人等群体设立“无健康码通道”。
《办法》明确,允许不使用或不会操作智能手机的群体凭有效身份证件登记、凭“宁夏健康通行卡”或医疗机构开具的有效纸质证明或出示“通信行程卡”辅助行程证明作为通行凭证,并做好人工服务引导。不得将健康码作为人员通行的唯一凭证,杜绝未使用手机申领健康码就不让通行的“一刀切”现象。
《办法》强调,为加强宁夏健康码统一建设与管理,各地各部门不得新建或推广使用其他机构提供的防疫健康码。要加强健康码系统清理规范工作,不定期开展健康码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清理火车站、汽车站、机场、医院、公园、超市等公共场所擅自建设运营的各类疫情防控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防违法利用数据,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宁夏健康码数据进行违法犯罪,防范通过恶意扫码进行数据窃取。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违规违法收集、利用、公开个人信息的行为,应及时向网信、公安部门举报。有关部门要及时处置违规违法行为,涉及犯罪的公安机关要依法严厉打击。(宁夏日报记者 周一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