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男子因酒后不愿支付60多元的车费与司机发生纠纷。司机报警后,男子不知收敛,反而借着酒劲殴打民警。3月12日记者获悉,该男子因涉嫌袭警罪被永宁县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这是永宁警方侦办的首例涉嫌袭警案件,也是银川市首个涉袭警罪被刑拘人员。
3月3日晚,永宁县公安局望远派出所接到报警称,一名醉酒男子不愿支付60多元的车费还辱骂司机。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在民警劝说下,男子李某依然不愿支付车费,随后李某被带回派出所做进一步处理。原来,3月3日20时许,李某独自一人在兴庆区鼓楼北街一家餐馆吃饭,期间喝了一斤多白酒,离开饭店时已是醉酒状态。
在派出所内,李某情绪激动,不断辱骂民警和出租车司机,经过民警半个多小时的劝说,李某才逐渐平静下来,并同意支付车费。然而,支付完车费后,意想不到的一幕发生了,李某竟然挥拳打向出租车司机,民警见状急忙拉开,在制止过程中,李某还用拳脚和铁凳对民警进行殴打。民警将李某控制后,做进一步调查。
目前,李某因涉嫌袭警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据介绍,自2021年3月1日起,依据《刑法修正案》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记者 樊卓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