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11日电(记者翟翔、陈菲)成片的白云在碧蓝天空里飘动,绿水青山中,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雪豹、猞猁、藏马鸡,是住在山林里的邻居。”“在森林里,我们捡拾松茸、獐子菌和野果。”“在‘格聂之眼’,我们骑着赛马,尽情歌唱。”
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发布的短视频《看见·守护》中,“白马少年”丁真这样介绍他成长的四川甘孜。
“有些人,却做了过分的事情。”“开着车围着‘格聂之眼’画圈。”“砍伐森林里的大树去卖钱,甚至还偷猎山林中的动物。”视频中,丁真握紧了拳头。
检察官们告诉丁真,已经和政府想办法让“格聂之眼”慢慢恢复,砍树的人被罚去补种更多的树,偷猎的人也都被抓了起来。
“格聂之眼”是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海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景点,海拔4000多米,生态极为脆弱。
2019年“五一”期间,来自成都的两个自驾游车队在观光过程中,17辆越野车擅自绕“格聂之眼”景点行驶,反复碾压草皮、植被。这处纯净美丽的景观被人为加上了“黑眼圈”,遭到严重破坏。
检察机关立即介入,对“格聂之眼”遭受破坏的情况进行实地勘察。理塘县人民检察院向理塘县林草局、喇嘛垭乡人民政府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其切实履行法定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建立长效机制,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
此后,检察机关又派员监督跟进。通过无人机航拍可以看出“格聂之眼”周围草皮、植被恢复良好,重新焕发勃勃生机。
“我心里特别高兴。因为我最爱的家乡,除了我们自己在保护她,还有人也在保护她。”丁真说。
公益诉讼是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一种有效方式。这项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就是守护好大自然赐予人类的生态美景。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去年,全国检察机关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51260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1.4万件,行政公益诉讼13.7万件,同比分别上升1倍和14.4%。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1.8万件,同比上升14.1%;行政机关回复整改率99.4%,更多问题诉前即获解决。
负责办理“格聂之眼”生态保护公益诉讼案的理塘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唐明,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而今有了更深刻的理解。“能为脆弱的高原生态环境保护作出自己的努力,很骄傲,很有成就感。”他对记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