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杨兆莲)记者2月4日从2021年宁夏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了解到,2020年,全区生态环境系统坚定不移守好改善生态环境生命线,积极发挥生态环境保护调结构转方式作用,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显著成效,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全区地级以上城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例为85.1%,较2015年上升3.7个百分点;碳排放强度约5.179吨/万元,同比下降2%左右,首次出现下降;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全部达到100%。
对症施策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2020年,全区环境空气质量逆势向好,2020年,全区地级以上城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例为85.1%,较2015年上升3.7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33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下降15.4%;PM10平均浓度65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下降25.3%,圆满完成国家和自治区“十三五”考核任务。水环境质量方面,全区15个地表水国控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3.3%,较2016年上升26.6个百分点;黄河干流连续四年保持“Ⅱ类进Ⅱ类出”,11个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为90.9%,地表水劣Ⅴ类水体全面“清零”,地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地下水极差比例为0,各项指标均符合国家和自治区“十三五”目标要求。污染减排方面,经初步核定,全区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削减4.61%、3.64%、16.25%和13.69%,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提前1年完成国家“十三五”减排目标。初步预测,2020年全区碳排放强度约5.179吨/万元,同比下降2%左右,首次出现下降。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全部达到100%。
坚决有效推进环保督察整改
在推进环保督察整改中,我区不断完善省级生态环保督察机制,实现“五市一基地”环保督察全覆盖。截至目前,2016年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41项具体问题,已完成40项。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水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的57项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54项。
深化“放管服”改革 强化环境执法监管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开展“三减一提升”“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办结时限比法定时限整体压缩50%以上,“窗口”授权率达到80%以上。国能宁煤70万吨/年煤制烯烃、红四煤矿及洗煤厂等项目环评获得生态环境部批准。全面推进排污许可核发和登记,提前完成3117家排污许可证核发清理整顿。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治,全区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点位2646处,整改完成率达到99.74%,“三山”点位整改完成率100%,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考核取得历史最好成绩。积极推行远程执法、移动执法、交叉执法,全区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479件。
“内外同步”打好疫情防控环保战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全区生态环境系统闻令而动,对内全面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对外扎实抓好医疗废物、废水监管,严格落实“四专”处置措施(“专人”管理,“专车”转运,“专区”收集,“专送”处置),坚决守好疫情防控“最后一道防线”,累计收集处置医疗废物5128.47吨,其中疫情医疗废物347.88吨,实现医疗废物处置和医疗废水监管“两个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