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杨兆莲 张玉婷)“宁夏纪委监委历来对构建亲清政商关系非常关注,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范围。针对党员干部对政商交往的‘边界’把握不准、有思想包袱的问题,剖析根源,找准症结,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既防止‘亲’而不‘清’,也防止‘清’而不‘亲’。”自治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亢晟说。
记者2月3日从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的“2020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自治区纪委监委摄制的电视专题片《为了庄严的承诺》披露的一些腐败案件,因政商交往界限把握不清而坠入“围猎”陷阱导致落马的党员干部不在少数。为此,去年以来,自治区纪委监委对近年来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进行分析,深入基层进行调研,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宁夏《关于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意见(试行)》,以制度形式厘清政商交往边界,用“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提供政商交往“明白卡”,旗帜鲜明亮出底线和红线,让干部打消顾虑、卸下包袱,坦坦荡荡、堂堂正正地与企业家交往,做到既守住底线、把好分寸,又主动履职、担当作为。
同时,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带头学习贯彻《意见》,并监督推动各地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把《意见》落到实处,以有效督促有关部门彻底清理有违公平公正的涉企政策、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夯实制度基础;对拉拢腐蚀贿赂干部与因干部索贿而不得已送钱送物的区别对待,对主动讲清问题与拒不配合协助调查的区别对待,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办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对企业或者经营者积极配合调查,主动交代、说明问题,一般不冻结企业及关联方账户、财产,不查封、扣押企业财物,不对企业负责人、科研技术骨干和关键岗位人员采取留置措施,可以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对被依法留置的企业人员,确因生产经营需要,应为其签字、授权等职责履行提供便利;纪检监察机关还要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对违反廉洁经营行为,特别是多次行贿、数额巨大、反复拉拢腐蚀公职人员的企业及其经营者依法从严查处。
此外,各地各部门还定期开展政商关系评估,广泛收集并主动听取企业及其经营者的意见和建议,对反映的问题、表达的诉求,要及时回应、帮助解决;对涉企政策落实不力、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问责;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对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出于公心、不涉私利、担当尽责,因敢闯敢试、敢抓敢管而出现工作失误、错误的组织和个人,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理。并加大对诬告陷害行为的惩戒力度,对政商交往中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及时澄清正名,积极倡导树立宽容失误、鼓励担当的鲜明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