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管井盖并非小题大做
近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井盖设施管理办法》。《办法》细化了有关技术标准,要求井盖和井座应当标明类别、功能和维护管理责任人名称、报修电话等。《办法》还规定,维护管理责任人发现井盖缺损或收到信息后,应在6小时内更换、补缺或者修复;因作业条件限制,不能在6小时内完成的,应当在36小时内完成。
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一个“井盖问题”,甚至把其更换、补缺或者修复的时限具体到几个小时之内,在一些人看来或许有些“小题大做”,但事实绝非如此。作为城市基础设施的一个细节性环节,井盖关乎市民“脚底下的安全”,绝非小事一桩。
马路井盖不仅是对地下管网设施进行维护、检修的重要窗口,更是关乎城市路面环境的一部分。此前,有些地方出现盗卖铁质井盖等牟利现象,导致地下管网的窗口成了没有遮掩的黑洞。由于自然损坏、车辆碾压、施工等原因,有的城市个别路段常常出现井盖损坏或者残损现象。这轻则影响市容市貌,重则构成严重安全隐患,危及市民行路安全。所以说,“小井盖”关系着市民对城市安全运行、文明宜居的感受,对其加强管理彰显的是城市治理的善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