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张素)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12日通报称,山东检察机关依法对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马明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马明涉嫌受贿一案,经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方起诉指控称,被告人马明利用担任吉林省松原市委常委、副市长,吉林省商务厅党组书记、厅长,吉林省辽源市委书记,吉林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开资料显示,马明生于1957年10月,辽宁辽中人,大学学历,经济学硕士,研究员、副总警监。2019年12月,官方通报其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审查调查。
2020年11月1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称,马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他被指大肆卖官鬻爵,严重破坏任职地区、系统的政治生态,既要当官,更要发财,与不法商人大搞权钱交易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