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银川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2021年春节、元宵节食品安全消费警示,涉及食品采购、烹调等方面,提醒广大市民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注意饮食安全,度过一个健康、平安、祥和的新春佳节。
采购食品时,应佩戴口罩,严格遵守商家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建议自助购物、非接触扫码付费,尽量减少排队时间。对采购的冷冻肉类、水产品等冷链食品,建议用浓度500mg/L含氯消毒剂(如84、金星等)对包装物表面进行消毒后再拆封,并及时用含酒精的免洗消毒剂对手部消毒,对盛装冷链食品的购物袋清洗后再使用。冰箱冷冻、冷藏室应定期清洗消毒。请勿购买路边现宰杀的禽畜肉类食品(未经检验检疫);购买预包装食品时,要注意食品标签标注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拒绝购买过期食品;购买散装食品时,也要注意商家标签标注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建议不要购买没有任何标识的散装食品;购买熟食品(如酱肉、凉皮等)一定要去正规商家,购买后应尽快食用,切勿在常温下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
烹调食品时,一定要做到食品成品和原料分开存放、盛装熟食品和生食品原料的容器分开使用、切熟肉和生肉的刀及案板分开使用。烹调好了的食品应尽快食用,最好存放时间不要超过2小时;如果剩饭剩菜在8-60℃条件下存放2小时以上且未发生感官性状变化,食用前应进行再次加热,加热时中心温度需达到70℃以上。烹调食物和进餐前要注意洗手消毒。
尽量减少聚餐活动,一旦外出就餐应佩戴口罩,严格遵守餐饮单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采取预约就餐、隔桌隔位就餐、分餐制,使用公筷公勺,堂食座位应达到安全的社交距离,选择食品安全状况较好的餐饮单位。网上订餐要注意查看卖家的相关证照,选择近距离的餐饮单位订购,尽量缩短食物运送时间,收到外卖食品后要检查包装及食材质量,勿长时间存放,拒绝网购凉菜、生食类等食品。
如果农村集体聚餐,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相关规定,向有关部门申报备案;若从外面聘请食品加工制作人员,一定要查看对方健康证明等相关资质;购买的食品原料要按要求存放,食用、加工前要仔细检查食品安全质量;加工制作食品要做到烧熟煮透;生吃瓜果蔬菜一定要洗净消毒。厨房刀板、盆筐、碗碟等用具使用后应及时清洗,使用前严格消毒。
在食品消费过程中一旦发生身体不适或明显食物中毒症状,应及时到正规医院诊治,保存好就餐发票、就诊记录、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据,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 (记者吴彩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