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近日,广州市纪委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村(社区)“两委”换届纪律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1.从化区太平镇格塘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黄锦明等人威胁其他参选人,破坏选举秩序问题。2017年太平镇格塘村“两委”换届选举期间,时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黄锦明为实现连任,伙同江埔街上罗村党员王伙华多次通过言语恐吓其他参选人员及其家属,阻扰其他参选人员参加村“两委”换届选举。2020年1月,黄锦明、王伙华因上述问题及其他违纪违法行为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黄埔区云埔街火村社区赵溪经济合作社原社长吴显桂拉票贿选问题。2014年黄埔区原东区街火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举期间,吴显桂向吴某伟、何某英等村民提供200元/天的好处费用于拉票贿选。2020年7月,吴显桂因上述问题及其他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白云区棠景街棠溪经济联合社原副董事长梁业潮干扰换届选举问题。2014年白云区棠景街棠溪经济联合社换届选举,在梁某秦涉黑团伙的组织策划下,2014年12月2日至5日期间,时任棠溪经济联合社副董事长梁业潮等人组织数十人聚集到白云区棠景街道办事处,要求更改选举方案,并采取静坐、睡觉等方式强行滞留过夜,致使街道办事处的工作无法正常开展,棠溪经济联合社换届选举工作被迫推迟。2020年7月,梁业潮因上述问题及其他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其他人员受到相应处理。
(广州市纪委监委)